(3)按鄂价费字〔2007〕18号、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考生缴纳笔试费100元。
报名完成后报考人员需打印考生报名表、诚信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3.笔试计算方法:
(1)笔试满分为100分,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70%,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占笔试成绩30%。
(2)“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后进行折算。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应于9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房县人社局事业股提交相关材料(“三支一扶”加分申请表、“三支一扶”期满证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4、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通过今日房县网、房县人民政府网和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
(三)资格复审
1.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2.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具体组织面试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县教育局发放《2021年房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面试通知书》。考生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2.面试重在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以说课及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考官评分总和的平均分(去掉考官评分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五)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三支一扶”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40%+面试成绩×60%)。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相同时,以笔试成绩中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六)考核、体检和公示
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对进入考核、体检人选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核,同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今日房县网、房县人民政府网和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拟聘岗位确定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约定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
三、其他事宜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招聘条件、程序、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房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9-3223722
房县教育局:0719-3109286
附件
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房县教育局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