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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30日举行,现将江苏省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江苏省户籍、持有有效期内江苏省居住证的人员,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可在江苏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二)考生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毕业生可报考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2.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或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四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可以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以报考各学段教师资格考试。
注:上述所有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在江苏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9月2日-5日,5日截止到17:00。
2.网上审核:9月2日-7日,7日截止到17:00。
3.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即可缴费,时间截止到9月8日24:00,逾期不能缴费。考生缴费完成的状态,以报名系统内显示的为准,请考生在缴费截止前关注确认。如缴费失败,后期系统会自动退费。
注:根据苏价费函〔2014〕25号文件精神,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考试每人每科52元。
4.请考生严格遵照各时间节点进行报名,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要求
1.考生通过官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时均需注册,已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注册操作不影响已获得的成绩。考生注册须填写真实姓名、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注册信息必须与证件信息一致。
2.本次报名江苏省实行网上审核:审核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信息填报是否齐全。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
3.考生报名的考区应选择以下三项之一:①户籍所在设区市考区②居住证所在设区市考区(报名时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③学籍所在设区市考区(仅限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具体考区列表及选报要求见附件1。
注:在江苏省生活、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选择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在江苏省高校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台学生,也可选择学籍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
4.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
(2)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考生如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
5.在9月5日17:00前选报过科目的考生,可以在审核通过前,选择“取消报名”,再重新选择科目和考区。审核通过后考生各项信息均不得更改。
6.考生自9月2日至7日可登录网站查看个人审核情况,通过审核后,请及时进行网上缴费。
三、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备考期间减少跨区域流动,考前14天无必要尽量不离开考试所在地区。因疫情变化可能会影响考生正常考试,请考生审慎报考。
2.考生于10月16日前自行下载打印《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健康报告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3.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苏康码(苏康码为绿码)和《健康报告表》。进入考点后,考生按要求将《健康报告表》交给考点工作人员。
4.考试当天凡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jseea.cn)或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江苏招生考试”,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四、考试说明
1.考试各科目日程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考试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官网下载各科目的《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自行复习备考。
2.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精神,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
3.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精神,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自2017年下半年起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
上述各类别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经教育部同意,江苏省暂不开考“俄语”和“小学全科”学科。
4.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14号)精神,自2021年6月起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社会等科目名称进行相应调整。小学面试科目中,“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笔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初级中学面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
五、违规处理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作弊考生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六、准考证打印及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10月25日起打印准考证,12月9日起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七、咨询方式
1.网上报名系统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10-82345677。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电子邮箱:ntce@mail.neea.edu.cn。
2.网上支付相关问题(首信易支付)。咨询电话:400-698-0966(工作日9:00-18:00),010-59321108(24小时)。
3.其他报名常见问题及咨询电话见附件3。
附件:
附件2: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docx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