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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县域内教师资源,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公开选调134名在职教师补充到县城区中小学任教、 17名在职教师补充到旺草镇、郑场镇、风华镇学校(幼儿园)任教。为做好本次选调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调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教师资格与选调学科一致原则;
3.统一考试、择优聘用原则;
4.空岗聘任,薪随岗变原则。
二、选调学校及数量
详见《绥阳县2021年公开选调教师职位设置表》(附件1)。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过硬、师德师风优良;
2.符合《绥阳县事业单位干部人事调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绥党办发〔2021〕26号)规定的可调配人员;
3.幼儿园教师职位需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大专及以上学历;
4.小学教师职位需具备小学及以上与职位相对应的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大专及以上学历;
5.初中教师职位需具备初级中学及以上与职位相对应的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2.违背师德师风或因其他行为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有“合格”以下等次的(试用期考核为“不定等次”的除外);
4.2020—2021学年度县级统测统评成绩任教学科两学期均为倒数第一的(任多班或跨级跨学科的取最高教学成绩,成绩由县教育局教研室核实);
5.2020年度综合考核排本校倒数第一的在编在岗教师;
6.拟调动顶岗教师、洋川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在编教师;
7.其他规定不得报考的。
五、选调工作程序
(一)发布通知
2021年8月16日在绥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绥阳县2021年县城区及旺草、郑场、风华镇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简章》。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8日-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一楼(绥阳县洋川街道平安东路127号);
3.报名方式:个人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绥阳县2021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2),须经编制所在学校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
(2)报考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3张;
5.相关要求
(1)报名费根据黔价费〔2021〕55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100元,报名时现场缴纳;
(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学段学科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3)由报考人员本人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持委托书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填写,由报考人承担一切后果。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选调条件及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报考资格和条件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所有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必须真实有效,若在选调工作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报考资格。本次公开选调所有环节一律不再进行递补。
(四)面试
1.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8月21日8:30—17:00(需持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
2.准考证领取地点: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3.面试时间和地点:2021年8月22日上午8:00(具体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4.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与选调职位相适应,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五)加分事项
1.优质加分
2019—2020学年度(以2019年秋季学期县级统测统评成绩为准)和2020—2021学年度县级统测统评成绩在全县同级同类学校排名第一、第二、第三名的,在面试成绩上每学期分别加2分、1分、0.5分,加分项由报考人自行申报,每学期只能申报一个学科一个班次,由县教育局教研室核实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加分,同一人加分不超过6分。
2.进位加分
在全县同级同类学校,同一报考人同学科同班次2021年春季学期与2020年秋季学期比,进5位及以上的加1分,进10位及以上的加2分,进20位及以上的加4分,每学期只能申报一个学科一个班次,由县教育局教研室核实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加分,同一人加分不超过4分。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
(七)公示
根据各职位选调计划数,分别按选调教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调人员(最低分不得低于60分)。如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不能确定拟调人员时,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再次组织面试,确定拟调人员。拟调人员确定后在绥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日历天。
(八)分配方式
1.初中学段
所有拟调人员,必须以总成绩由高到低按2021年春季学期七、八年级全市联考综合排位依次定岗到对应学校,拒不服从调配的回编制所在单位工作(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一是按2021年春季学期统测统评成绩名次从高到低定岗;二是按学历定岗;三是按在教育岗位工作时间先后定岗);
2.小学学段
所有拟调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择岗(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一是按2021年春季学期统测统评成绩名次从高到低优先择岗;二是按学历优先择岗;三是按在教育岗位工作时间先后优先择岗);
3.学前教育学段
所有拟调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择岗(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一是按学历优先择岗;二是按在教育岗位工作时间先后优先择岗)。
(九)调动手续办理
符合调动条件的,由县教育局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根据“薪随岗变”的原则,在调入单位以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现聘岗位等级为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按原岗位聘任),3个月后在调入单位有空岗的前提下,参与学校空岗补缺公开竞聘。拟调人员放弃办理调动手续的,取消其调动资格并回编制所在单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七、其他
(一)针对选调后师资力量仍然薄弱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由县教育局党组另行研究,报县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报考人员在整个选调工作期间,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本方案由绥阳县2021年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6224899,26227345(县教育局)
附件:
绥阳县2021年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