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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光明区教育实际,现公开选聘区属公办中小学教师19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系统2021年8月选聘教师岗位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有关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应聘高中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初中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3.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4.年龄、年限的计算及获取资格条件截至2021年8月31日。
5.聘用后需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
(二)基本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备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或者具备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本科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学历(有学士学位),具备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且获得下列个人荣誉称号之一:
(1)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的教师。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奥林匹克竞赛金牌或指导学生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奥林匹克竞赛金牌经历的主教练员(主要指导教师)。
(2)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相当荣誉称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学历(有学士学位),具备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且获得省级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三)不得应聘的情形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年度考核等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考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或PDF格式扫描文件以文件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光明区教育局人事科电子邮箱(jyjrs@szgm.gov.cn)进行报名,邮件主题按“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本人姓名”的格式命名。
报考者提交如下材料:
1.《光明区教育系统选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报名信息表(附件3);
3.身份证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扫描件(研究生学历还要提供本科的证书);
5.职称证书扫描件(高级教师还要提供聘任2年及以上的聘书或证明);
6.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7.任教学科年限证明扫描件;
8.个人资质条件相关证书及文件扫描件;
9.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4);
其中第1-2项提供电子文档,3-9项提供PDF格式扫描文件。
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9月3日,截止时间为9月3日下午6:00。咨询电话:0755-88211817。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材料审查情况择优确定首轮入围人员。招聘单位对首轮入围人员通过电话交流、视频对话、网上试讲等形式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按不超过各岗位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最终面试人员名单,经考核无合适人选的,可不安排人员进入面试,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形式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入围最终面试人员,请报名者保持手机畅通。面试为100分制,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聘名额确定拟聘名单。面试合格线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四、成绩公告
根据考试情况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并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告。
五、组织体检
组织入围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进入考察等环节。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招录。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招录。
七、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用人单位为拟聘人员办理职员聘用手续,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统一调配,调入以后的职称聘任、工资等待遇执行深圳市相关政策规定。
九、其他要求
选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违反纪律或弄虚作假的,按市、区招聘职员有关规定处理。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5-88211817。
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
附件:
1.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系统2021年8月选聘教师岗位表.xlsx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