⑶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组织实施,考生按照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如实提供相应材料,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⑷资格复审不合格,不能进入面试,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⒌面试
⑴人选确定:面试人选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在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nyx.gov.cn)公布。
⑵面试方式及内容: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均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在应聘人员所报学科的现行教材中抽取。各类各科试讲时间均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⑶面试时间和地点:在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nyx.gov.cn)公布。
⒍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确定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在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nyx.gov.cn)公布。
⒎体检
⑴人选确定: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⑵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费自理,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⒏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教育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
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⒐公示与聘用
⑴拟聘用人员确定后,通过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nyx.gov.cn)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⑵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⑶聘用人员在报考学校任教服务期不少于5年,在所聘用学校任教服务期满5年后方可流动,严格服务期管理,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借调服务期内的教师。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其他
㈠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㈡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系,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㈢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方案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职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㈤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㈥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义县教育局所有。
六、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义县教育和文化旅游局:0416-7733965
纪律监督电话: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16-7787008
附件:
附件一:2021年锦州市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职位信息表.xlsx
附件二:2021年锦州市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三:2021年锦州市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基本信息表.xlsx
义县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