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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分流乡镇学校富余教师,切实解决县城中小学、幼儿园、县教师培训中心、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师紧缺问题,补充县城(含东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充实县教师培训中心、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师资力量,提升城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师培训工作及青少年活动辅导工作正常开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2021年暑期面向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公办教师公开考调县城(含东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54名,县教师培训中心培训教师3名,县青少年活动中心辅导教师3名,县教育局机关管理岗位人员4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考调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考调的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调职位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公办教师公开考调县城(含东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54名,县教师培训中心培训教师3名,县青少年活动中心辅导教师3名,县教育局机关管理岗位人员4名。具体考调职位及要求详见《普安县2021年公开考调县城(含东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及范围
1.面向普安县在编在岗的中小学、幼儿园公办教师进行考调(未转接的特岗教师不能报名参加考调)。
2.报名人员须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方能报名参加考调(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详见附件3)。
(二)报考条件
1.年龄要求
(1)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局机关管理岗位职位要求40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幼儿园职位要求35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
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幼儿教师岗位除外)、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局机关管理岗位职位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岗位(含教师培训中心幼儿教师岗位)需专科及以上学历。
3.工作年限要求
(1)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局机关管理岗位人员职位需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转接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2)幼儿园职位需转正定级后的人员方可报考(未转接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4.教学质量要求
(1)中小学、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师培训中心、教育局机关管理岗位职位要求。在2021年全县教学质量监测、中考适应性考试中,任教班级学科平均分(或平均分提升值)达到同级同类学校平均分(或平均分提升值)标准。任2个以上班级(学科)的必须有一个班级(学科)达到以上要求且其余班级(学科)不是全县倒数10名。教学质量要求以教育局教研室认定为准。
(2)幼儿园职位要求。较好的完成所任教班级幼儿教育任务,教学效果明显,无不良影响。
5.其他要求
(1)报考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师培训管理中心、教育局机关管理岗位职位人员须具有下列经历(相应经历以学校、中心校认定为准)之一:
①有一年及以上在教育局机关、乡镇(街道)中心校跟班学习工作经历;
②具有一年及以上学校中层及以上岗位任职经历;
③具有一年及以上学校教师培训、教师信息、学生学籍、教研教改、教育教学等工作管理经历。
(2)报考中小学、幼儿园岗位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一致,教师资格证任教学段须高于或等于报考学段且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具体要求见附件1)。
(3)身体健康,事业心强,有吃苦精神;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乡镇(街道)中心校工作人员、在教育局跟班学习人员,非学生学业水平监测科目教师不受教学成绩限制,可报名参加考试。
(5)无违法犯罪记录。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有违反教师师德师风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公开考调工作按照发布考调简章、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选岗、公示、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考调简章
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相应QQ、微信等平台发布考调简章,同时在教育局公示栏张贴考调简章,扩大考调知晓率。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考调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贯穿整个考调过程。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7日至2021年8月18日。
报名地点:普安县教育局政工股
2.报名费:100元/人。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4)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5)近期同底一寸照片两张(同时携带电子版);
(6)学校同意报考证明一份。
上述材料中凡要求交复印件的,必须带原件到报名处审查。报考人员须用240mmx345mm牛皮纸档案袋装入所有资料,并注明姓名、报考学段、学科及联系电话。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同时按要求追责问责。
(2)报名时,中小学、幼儿园岗位按同学段同学科统一报名;教师培训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局机关管理岗位按划分的职位进行报名。考试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学校(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考调人数达不到1.5:1比例的学段学科(岗位),按比例要求对该学段学科计划考调人数进行调减或取消(对应学校<岗位>指标相应调减或取消)。学段学科考调人数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人员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考调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uan.gov.cn)进行公示。
4.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21年8月23日下午4:00
发放地点:县教育局政工股。
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笔试须知。
(三)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分值按百分制计算。中小学、幼儿园职位笔试内容为学科相关专业知识;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师培训中心、教育局机关管理岗位职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能力)。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将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uan.gov.cn)进行公示。
(四)面试
1.人员确定。按招聘职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员数1:1.5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末位成绩并列的,均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环节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1.5:1比例的岗位,可将招聘职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员数的比例标准放宽到1:1。在面试环节,出现招聘职位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1的,按照1:1比例对招聘计划数进行调减或取消,调减、取消情况将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进行公示。
2.面试方式。中小学、幼儿园岗位采用试讲(无生模拟课堂)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对应学段、学科教学内容;教师培训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局机关管理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面试人员思维、语言表达、分析研判等综合能力。
3.面试分值。面试总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者才能进入下一个考调环节。
4.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上通知。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上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上进行公布。
(六)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再次进行面试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对象。体检对象以考调办公布的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为准。
体检在考调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调人员自理。在规定时间内无故未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放弃体检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七)选岗
体检结束后,由考调办组织体检合格人员进行选岗。中小学、幼儿园职位选定具体的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师培训中心、教育局机关管理岗位职位选定具体的岗位。选岗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有自愿放弃选岗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参加选岗。
(八)公示和调动审批
(1)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选岗情况确定拟调动人员,并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uan.gov.cn)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调幼儿园职位的,若出现调出人员所在幼儿园班师比低于1:2的,可先办理调动手续,留一定数量考调教师在原单位继续任教,确保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留在原学校任教时间计为交流轮岗经历,待学校补充新教师后再到新单位上班。
公示期间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报考职位或有举报查实违规违纪的,将取消考调资格,且不再顺延递补。
(2)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拟调动人员,一经录用,不再享受原学校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位待遇,须重新参与所到单位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位竞聘;报考县教育局管理岗位职位人员,录用后身份转为管理岗位。
(3)考调人员调入新单位后3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五、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考调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报考人员与考调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从事考调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法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调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本次公开考调的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考调环节,均须提供《普安县2021年公开考调县城(含东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考生线下对接前14天身体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附件4),并签订《普安县2021年公开考调县城(含东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线下对接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附件5),方能参加相应环节。参加考调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考调办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二)考调工作未尽事宜,由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考调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均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上进行发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知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业务咨询电话:0859--7236355(县教育局政工股)
监督举报电话:0859—7232166(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组)
附件:
1.普安县2021年公开考调县城(含东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职位一览表.xlsx
2.普安县2021年公开考调县城(含东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报名表.docx
3.普安县2021年公开考调县城(含东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学校同意报考证明.docx
4.普安县2021年公开考调县城(含东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考生线下对接前14天身体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docx
5.普安县2021年公开考调县城(含东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线下对接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docx
普安县公开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