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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远安县公办幼儿园岗位需求,经批准,远安县教育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非在编人员2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在编保教人员22名,包括教师17名,保育员4名,保健员1名,具体设岗单位见《远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非在编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6.能够在聘用单位安心工作,保持稳定,在公办幼儿园最低服务年限3年。
(二)岗位条件
1.幼儿教师: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2.保育员:城区幼儿园(即航天幼儿园)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保育员证;乡镇幼儿园(包括洋坪中心幼儿园老君分园、望家幼儿园)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保育员证。
3.保健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学、临床医学及相近专业毕业,且持有护士执业证、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接受学历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和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5.远安县内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11日8:30至2021年8月16日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