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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成都高新区优秀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高新区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优秀教师10名。本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国家、省、市规定不得招聘的区域除外)。招聘岗位、名额及相关要求详见《2021年成都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优秀教师岗位一览表》。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承担正常教学、教育科研任务所需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教师资格证。
5.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6.符合以下业务条件之一: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3)国家、省级“万人计划”教书名师。
(4)具有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以下荣誉称号之一:名师或名校长,名师或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优秀班主任(十佳班主任、名班主任)。
(5)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的成果主研人,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成果主研人。
(6)2016年8月及以后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赛课(技能大赛、展评)一等奖及以上。
(7)办学层次为本科及以上的高等院校在职教师,且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任教学科为中小学学科相关。
7.年龄要求。
(1)符合业务条件(1)-(3)项的人员,年龄条件为1972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
(2)符合业务条件(4)-(5)项的人员,年龄条件为1975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业务条件(6)-(7)项的人员,年龄条件为1982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师德师风的相关情况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的相关情形;
6.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必须按公告公布的招聘岗位及应聘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报名信息必须如实、详细、准确填写,上传材料必须完整、清晰,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2.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面试时只能使用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小程序进行线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如实、详细、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清晰完整。应聘人员可在小程序中查看资格初审结果等,请及时关注。
2.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2日09:00至8月17日17:00。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成功人员将由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和卫生健康局负责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可在小程序查看。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要真实完整,并与原件校验时现场提交的原件及相关纸质材料印证信息吻合。
四、原件校验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入原件校验环节。
(一)校验内容
1.报名表2份(小程序中下载,双面彩色打印,本人签名);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资格条件要求的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校验要求
原件校验时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原件校验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及聘用资格,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或未提供有关资料不能进行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一)通过原件校验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应确保自身身体健康,无不适宜参加面试的情况。面试签到时需出示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健康码,并提交报名表。
(二)面试开考比例:按照岗位人数与原件校验合格人数之比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达不到1:3比例的,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三)面试方式:
教研科研人员岗位(02001)分为两个环节,评课、答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评课、答辩成绩各占50%。评课、答辩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相同的,以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教师岗位(02002-02008)分为两个环节,讲课、答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讲课、答辩成绩各占50%。讲课、答辩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相同的,以讲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四)成绩公布:在高新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cdht.gov.cn/)公布。
总成绩=面试成绩。本次招聘设置最低分数线,总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政审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之比1:1的比例,以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体检项目、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最新修订后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在指定医院复检1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进入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递补只进行1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及报到
(一)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并经审定、确认拟聘人员名单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该人员的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二)聘用。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之前办理完入职手续,逾期未办理完入职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三)报到。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试用。公开考核招聘的教师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考核招聘教师从起聘起,在高新区服务期不得低于6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调离或辞职。
八、纪律和监督
考核招聘优秀教师工作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28-82829317。咨询电话:028-86057845。
附件:2021年成都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优秀教师岗位一览表.docx
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和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