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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编委下达的用编计划和前期招聘情况,结合我县高中教学需要,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等规定,现面向社会为南漳县第二中学、南漳县高级中学公开招聘9名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学校教师9名,其中南漳县第二中学7名、南漳县高级中学2名。
招聘对象为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数量和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度南漳县补充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报考者除应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各岗位公布的招聘条件。
(二)招聘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历、学位);
2.对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或取得高中学段对应学科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高中教师资格为3科笔试成绩),以及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南漳县在职在编的中小学校教师不得报名参与本次公开招聘,其他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时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及有关问题说明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6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5年8月6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所需的各类要件须在报名时提供。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所需要件、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7日上午8:30至8月16日下午5:00(双休日不休息)。
2.报名方式及要求: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分别为各招聘单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自行下载相关附件,如实填写《南漳县高中学校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对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人应持报考人的委托书、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需近期免冠照片,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现场报名、确认。
外地应聘人员也可与报考单位联系,将报名表电子版、毕业证、身份证及与报考条件相关证件的扫描件、近期1寸电子照片等资料上传到报名指定邮箱,以收到招聘单位确认信息为报名成功。
报考人员的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报考人员的专业条件参照教育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防疫须知:报考者进入报名现场时应服从现场管理,主动配合接受体温监测,出示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报名现场。报名前3天有发热症状者,应在入场监测体温前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近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应通过电话如实向招聘单位告知,采取预约的方式报名。根据所报考的单位,分别在相应学校报名和资格审查。
3.报名所需要件:考生应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在学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学籍备案表》、高校学生成绩验证报告或高校加盖院校公章的成绩单原件)、能力资格证书等),《报名表》近期免冠1寸登记彩照3张到指定地点报名,进行资格审查。暂未取得相关证书原件的,可打印相关认证机构网络出具的电子证书。
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4.领取准考证时间:请通过报名的考生于8月20日上午8:30至下午5:00前到南漳县人事考试院(南漳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一楼领取笔试准考证。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6.根据鄂价费[2007]18号文件规定,需缴纳笔试费50元/科,本次笔试合计100元/人。
7.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