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时,应拿出不低于聘用计划10%的名额招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巴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前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应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上另行通知。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笔试和面试工作均由巴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分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满分为150分;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人文历史、科技知识、基本素质、综合能力等,满分为50分。两科为一套试卷,共计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后,请登录报名网站,输入用户名及密码,即可查询。
2.现场资格确认
(1)进入现场资格确认环节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选。入围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共同进入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现场资格确认。
(2)考生须根据报名网站发布的现场资格确认通知,按时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籍学籍证明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出的本人成绩单。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现所在单位推荐证明。
(3)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由巴彦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4)资格确认合格人员,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确认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5)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信息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3.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4.公布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报名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巴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巴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需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巴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考生资格条件与《招聘计划表》相关要求不一致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体检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巴彦县教育局提出递补意见,经巴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合同(首次聘期5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结束后,巴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全部材料封存备查。
八、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巴彦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57515011。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将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所列专业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所列专业范围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其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巴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特别提示: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按要求做好报考相关工作。
附件:《2021年哈尔滨市巴彦县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x
巴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