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还须提交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的,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录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见附件2)。
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文、理)、初等教育(文、理)、学科教学(政治、体育、数学、语文、音乐、美术)等未明确专业学科方向的专业,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科方向证明或所修学科成绩单。
资格复审时各考生需提前按以上材料顺序装订好(原件与复印件分开)。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清镇市教育局、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委托人签字盖手印的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参加资格复审,且视为本人现场审核。
4.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负责现场资格复审的同志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确认。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已在网上进行聘用公示的2021年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贵阳市新聘用人员不能参加资格复审。
6.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7.资格复审结束,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公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等相关事宜,请考生随时密切关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相关事宜清镇市招考办不在另行电话通知,招考相关公告因考生本人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有关事宜
(一) 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二) 资格复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对照招录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以及其他报考条件等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信息须真实准确。
(四)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五)清镇市教育局所属学校的各项招录信息,如现场资格审查、职位减少或取消、试教、体检、政审及招录各环节的实施时间和地点等内容都将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公布,相关事宜清镇市招考办不在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资格复审期间的应对新冠肺炎防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佩戴口罩,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并通过体温检测合格、出示贵州健康码(绿码)后方可参加审查。
(七)咨询电话:
0851-82522296(清镇市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
附件1.清镇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入资格复审第二轮递补人员名单.xlsx
清镇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