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者在应聘中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及材料不齐全,取消报名教师的选调资格,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报名教师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
2021年8月12日前由藤县县城学校公开向县外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和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选调条件的,及时确认审核。
(五)考试
本次选调老师只进行面试。
1.面试考官
每个考场面试考官共7人,其中主考官1名,考官6名。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人选确定
已报名且经领导小组审核符合选调条件人员择优进入面试范围,报名人数不达1:3比例的须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方能面试。
4.面试内容及方式
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即课堂片段教学(现场抽题)及综合素质测试的方式,主要考察选调人员的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总时间为15分钟(其中课堂片段教学10分钟,综合素质测试5分钟)。
课堂片段教学范围将在面试公告中公布。面试当天由参加选调人员现场抽取一套题目进行课堂片段教学。
面试过程统一使用普通话(英语专业除外)。
5.面试成绩计算
(1)面试成绩组成。面试成绩由专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组成。
(2)成绩计算方法。根据7位考官独立打分给出的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五位考官给出的分数相加,取平均分即为面试人员的单项面试成绩。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分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选调人员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含70分)分值的,取消该岗位选调。
6.公布面试成绩
在该岗位或考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7.面试考点的设置
面试考点设面试考场、候考室、考后休息室、考务办公室等,与面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考场,除引导员、侯考室工作人员之外,任何人不得进入选调人员侯考室。
8.面试纪律要求
(1)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
(2)面试人员持身份证参加面试,按规定时间到达侯考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考官、工作人员和选调人员均需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选调人员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以及与面试不相关的个人物品交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官、考场工作人员和候考室、考后休息室等岗位的工作人员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交考务办统一保管。
(4)听从指挥,服从封闭管理,控制活动范围,维持面试秩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确保安全、安静和保密。
(六)考察与体检
考察与体检工作由藤县教育局和藤县人社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放弃考察资格,经藤县县城学校公开向县外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再确定是否递补。
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人选。
主要考察了解被考察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要求执行。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经藤县县城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再确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选调对象,在藤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商调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选调资格取消后的岗位,尚有面试成绩合格人选的,经藤县县城学校公开向县外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再确定是否递补。
五、其他事宜
本次选调到藤县县城中小学工作的教师,其编制身份不变。入岗聘用按所在学校现行岗位设置规定执行。
附件1:藤县县城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学科及人数需求一览表.xlsx
藤县县城学校公开向县外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