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报名者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2.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体检、政审、录取资格出现计划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递补对象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日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录取和聘用
1.经过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
2.经公示无异议,由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职业介绍中心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如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3.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2-57634690)
疫情防控重要提醒
凡涉及报名、面试等现场完成环节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佩戴口罩、出示苏康码、配合测量体温,如违反规定或发现非绿码、体温异常、咳嗽、乏力等症状,一律予以劝返。
本《简章》由昆山市兵希中学负责解释
附件1:《职位表》
昆山市兵希中学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