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需提供与报名时填写信息一致的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请事先按顺序整理相关材料,提供现场复审。
(1)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本人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同时现场签订《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同时现场签订《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5)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的须现场签订《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7)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须在聘用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8)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和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递补。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本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同递补)。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知资格复审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南通开发区教育网(www.ntkfqjy.com)公告。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开发区教育网(www.ntkfqjy.com)公告。
考生随身携带面试通知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面试形式、内容。
报考音乐、美术、体育学科教师岗位的面试由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组成,按模拟上课成绩占40%和技能测试成绩占60%计算面试成绩。技能测试内容为:①音乐岗位:声乐、舞蹈、即兴伴奏和音乐特长展示等;②美术岗位:人物速写、水粉静物、书法和美术特长展示等;③体育岗位:排球、篮球、足球、田径和体育特长展示等。
报考其他学科教师岗位的面试由模拟上课和答辩组成,按模拟上课成绩占70%和答辩成绩占30%计算面试成绩。答辩的问题为学科教学及教育教学中的问题。
模拟上课的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指定教材、指定课题。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
本次招聘各阶段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报考音乐、美术、体育岗位面试得分相同的,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如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
报考其余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取模拟上课成绩高者进入;如模拟上课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不能按时提供,则视为放弃。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从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如有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若面试成绩相同,递补方法同上)。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经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审批后,报南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于公示结束后两个月内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书)、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于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及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以便及时办理进编和聘用手续,如无法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解决。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本次招聘除资格复审、体检阶段外,其它各阶段均不实行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3596082(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监督电话:0513-83596030(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纪检组)
附件:2021年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