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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十条措施>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12号)和参照《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核招聘办法(试行)>的通知》(泸市人社发〔2021〕3号)精神,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岗位、名额、条件等详见附件1《古蔺县2021年7月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其中:岗位编码为20210701-20210704的招聘对象为非古蔺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岗位编码为20210705-20210714的招聘对象为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岗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应聘者必须已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因疫情影响,延迟发证的,按该生学校官方发布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4.年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28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其中:岗位编码为20210701-20210704的招聘对象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岗位编码为20210705-20210714的招聘对象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5.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读的非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上午9:00—12:00。
2.报名地点:泸州市古蔺县金兰高级中学校多功能厅(古蔺县彰德街道建国村七组)。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郭吉,0830-7204706、15183033233。
4.报名所需材料:
(1)《古蔺县2021年7月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附件2,双面打印),同时将报名表电子档于2021年7月28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527439246@qq.com。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或职称任职资格文件复印件,任职资格文件复印件上须签“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招聘岗位条件所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应聘,但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3)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同底照2张。
(4)考生是古蔺县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温馨提示:现场报名时请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有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持距现场报名当天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能参加现场报名;其他来自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低风险等级地区的考生,持“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参加现场报名;其他疫情防控的适时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规定执行。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及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资格审查,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在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测试
经报名和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发放《测试通知书》,测试时间、地点详见《测试通知书》。
所有参考人员测试成绩若低于80分则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人员不能确定为进入体检的对象。
测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测试成绩或测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测试的人员,不予确定为体检、政审考察和聘用对象。
(四)体检
根据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测试成绩并列的,再次组织测试进行筛选)。体检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相关事宜在古蔺县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栏目(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发布。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五)考核
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额的,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及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古蔺县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栏(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所有岗位聘用后,在古蔺县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同时须符合古蔺县基层服务年限等规定。
四、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核招聘教师的相关信息将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栏目(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发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登录古蔺县人民政府官网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不能参加报名、测试、体检、考核等环节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由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830-7204706,监督电话:0830-7205280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附件:
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