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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县地处云南省东部,属昆明市郊县,距昆明主城78公里,全县国土面积171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4.08万。“山石冠天下,风情醉国人”,石林旅游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环境气候宜人,是云南旅游的第一名片,昆明旅游的第一窗口。石林先后被誉为“歌舞之乡”、“摔跤之乡”、“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和“现代民间绘画之乡”,先后被评为全国文化先进县、全国文明县城、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中国“天然氧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国文明城市。
根据《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石教体字联〔2021〕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21年我县石林一中和民族中学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选调)高中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岗位
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不对口,可以按本科对口的专业进行报名。如招聘岗位存在空缺,经本人同意调剂,则按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在本学科两校之间进行岗位调剂。
二、招聘(选调)范围对象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和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或双一流大学(含一流学科)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行为;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
3.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市级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
(二)具体条件
1.学历条件。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2.教学成绩。已从事高中教学工作的,近三年教学成绩有一年及以上学年末所教学科教学成绩达本校同层次前1/2。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选调):
1.不具备招聘(选调)资格条件的;
2.年度考核有一年及以上不称职或不合格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四、招聘(选调)办法
采取直接自主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五、招聘(选调)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8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二)面试时间。2021年8月10日上午8:00—下午17:00。
六、报名、面试地点
(一)现场报名:石林县教育体育局人事人才科(314室)。
(二)网络报名:石林一中819237045@qq.com;
民族中学357809507@qq.com。
(三)面试地点:石林一中
(四)联系方式。石林一中方老师联系电话:15925160810;
民族中学方老师联系电话:13759150031。
七、招聘(选调)程序
本次招聘(选调)程序包括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网络初审、资格复审、面试、考察及体检、审批及聘用等环节。
(一)发布公告。在昆明教育人才网和石林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选调)公告。
(二)报名。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以及能反映个人能力的资格证书、个人获奖证书、已从事高中教学工作的需要提供近三年学年末所教学科学校盖章的教学成绩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格式上传到所报学校的邮箱(注:研究生及以上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三)资格复审。由石林一中和民族中学进行资格初审(或网络初审),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面试。
(四)面试。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讲课(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现行使用高中教材内容,考生根据给定的课题备课、讲课。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20分钟。
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依据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同一岗位如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组织二次面试,按照成绩高低确定拟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并在网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已报名人员,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五)考察及体检
面试合格拟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县教育体育局具体组织考察,考察通过查阅档案、走访、座谈、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的方式开展,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学习情况、现实表现等情况。
考察通过人员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
(六)审批及拟聘
体检及考察通过后,拟聘人员名单在网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聘用(调动)手续。
八、工作待遇
1.招聘(选调)人员纳入石林县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享受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
2.招聘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毕业生和双一流大学(含一流学科)毕业生每生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1万元;取得硕士学位及硕士研究生的高中教师在石林工作满10年的,给予一次性学习补助3万元。
九、工作要求
1.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3.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⑵在面试过程中作弊的;
⑶其他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4.招聘工作中各环节通知及补充事项将由招聘学校及时电话联系报考人员,请注意接听电话。
5.自愿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学校可从相应岗位在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报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咨询和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及咨询时间
咨询电话:石林县教育体育局0871—66035305
石林县第一中学:0871—67796230
石林县民族中学:0871—67791132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二)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71—67786951
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71—67796492
十一、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石林县高中教师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