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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河池市金城江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20号)和《河池市教育局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河教发〔2021〕16号)精神,结合我区中小学、幼儿园空缺岗位情况,金城江区将继续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察的方式面向社会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人员)1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类型
本次招聘有控制数编制和实名制编制两种人员类型,其中,中小学控制数编制教师(工作人员)110名,幼儿园实名制编制教师8名,具体详见附件1《河池市金城江区2021年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即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至2003年7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6.专科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广西;本科以上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不受限制。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计划表》。本次招聘岗位涉及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附件3)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4)要求进行。
8.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本公告指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如个别考生在报名时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但通过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普通话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凭考试合格证明书和普通话合格证书先报名参加考试,过后必须在今年7月31日前要通过教师资格认定并提供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给招聘单位考察组,否则不予认可。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本区现在职在编教师(含使用聘用控制数人员及在职特岗教师);
7.已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使用聘用控制数人员及在职特岗教师)但原聘用单位不同意辞职的人员;
8.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和具体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报考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考生先在河池人才网(https://hc.gxrc.com/)下载《河池市金城江区2021年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按填表说明如实填写。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表》;(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3)毕业证和学位证;(4)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5)近期2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上述报名材料涉及考生证件的,需现场提供其复印给招聘单位,证件原件核验后现场退回考生。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或证件复印件请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以材料目录为封面,同时在封面注明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和联系电话。
(一)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7月18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现场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所在的教育集团学校,详细地址请与招聘单位联系。
(三)报名资格审查时间:考生资格审查与考生现场报名同步进行,审查结果现场反馈考生。考生务必当场核实清楚,凡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均要求扫码加入金城江区2021年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人员)考生工作Q群(简称“金21教师招聘考生工作群”),以便联系工作。
四.组织面试
(一)确定面试资格人选
1.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超过30人(含30人)的,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30人(不含30人)的,报考者需先进行面谈。面谈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求职动机、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每人3-5分钟,按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二)面试方式及内容。
1.教师类:面试方式为模拟上课,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能力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2.工作人员类:面试采取“结构化”问答的方式进行。答辩主要内容为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应聘专业基本素养。
(三)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由金城江区教育局会同金城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所在教育集团学校负责实施。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采取抽签方式确定,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实施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