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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市幼儿园2021学年师资需求状况,经批准,平湖市部分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87名,
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编外幼儿教师87名(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详见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要求学前教育专业或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历届生要求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3.具有嘉兴市户籍,或嘉兴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年龄在18-35周岁(1985年7月10日至2003年7月10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幼儿教师体检标准。
5.平湖市公办幼儿园在岗非事业编制合同教师不属于本次报名范围。
三、工资福利
按照《平湖市教育系统编外用工管理实施细则》(平教〔2019〕13号)文件规定的工资报酬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初审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2021年7月10日9:00-7月12日16:00。报考人员登录平湖市教师招聘网报平台(http://zp.phedu.net/)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以下材料需在报名时作为附件上传平台,请报考人员提前准备: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课程成绩)、技能等级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户口簿。目前已在平湖市民办幼儿园工作的应聘者,报名时须上传所在幼儿园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格式参考附件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7月10日-7月13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7月12日16:00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准考证请登录平湖市教师招聘网报平台(http://zp.phedu.net/),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2021年7月15日-7月16日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试讲)、面试(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
(试讲)成绩3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30%计算。
1.笔试
笔试由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7月1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及《幼儿教育指导纲要》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等。报考科目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报考同一岗位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成绩85%的标准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1位)。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7月21日9:00-16:00,地点:各招聘单位,详见附件1)。
资格复审时,入围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课程成绩)、技能等级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目前已在平湖市民办幼儿园工作的应聘者,须提供所在幼儿园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其他证明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开始24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定于2021年7月2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平湖市教师招聘网报平台发布的《面试须知》为准。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其中招聘计划数1~2名的按1:3比例、3~4名的按1:2比例、5名及以上的按1:1.5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幼儿园学科教学综合能力和幼儿园教师教学基本功(唱歌、弹琴、跳舞、绘画)。面试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分数高者排位在前。考试总成绩或面试[面试(试讲)或面试(技能测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考察、录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和考察参照教师录用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国平湖网和平湖人才信息网以及平湖市教师招聘网报平台进行公示。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及正式录用后,如产生同类别职位空缺情况的,可根据需要研究确定是否在参加公开招聘且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中安排递补。递补流程按照《平湖市教育系统编外用工管理实施细则》(平委办发〔2019〕13号)相应规定执行。经体检合格、考察合格决定被录用的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签和终止。拟录用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取消录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1.平湖市教育系统部分幼儿园编外幼儿教师招聘计划表.docx
平湖市教育局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