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国(境)外(2019年或2020年同期毕业且毕业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人员须提供《“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
报考招聘对象不限的岗位可不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
⑦部分岗位需按招聘条件提供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及研究生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
(3)请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图片,上传材料每张图片不超过300KB。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陈述申辩: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可以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陈述申辩,学校接应聘人员陈述申辩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其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查结论。可采用网上审查网上告知或现场审查现场告知。
(5)我校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考试费。本次招聘岗位均设1:2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学校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关于教师资格证
本次招聘教师岗位对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报考者录取后须在两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双方聘用合同或转至其他教辅岗位。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由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
2021年我校工作人员招聘主要采用以下几类方式进行:
(一)岗位代码(01)至(04)的岗位,采用面试形式进行。面试为微型课教学形式,时间为15分钟,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二)岗位代码(05)至(10)的岗位,采用面试加专业测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为微型课教学形式,时间为15分钟,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三)报考岗位代码(01)至(04)的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报考岗位代码(05)至(10)岗位的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
(四)第(一)、(二)两条中,凡是超过15人报名的岗位增加笔试考核。笔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者按照1:3的范围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方式同第(一)、(二)条。成绩计算方式变为:报考岗位代码(01)至(04)的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报考岗位代码(05)至(10)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30%。
五、招聘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最高分者,最高分相同者则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另行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同分参照确定体检人员办法)。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服务期不少于三年。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规定执行。初次就业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其他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自行负责解决。
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可在考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同分参照确定体检人员办法),体检、考察通过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负责回答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9960079,0515-89966211(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九、招聘工作监督
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9969906(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办公室)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6月30日
附件1《2021年上半年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