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审查由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引进对象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引进资格。
(4)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天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进入面试程序。
(二)面试
面试不设开考比例。
1.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面试时间定于2021年7月26日,面试地点设在张家界市民族中学(详见准考证)。
2.面试主要方式为试教,主要测试从事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设立70分的面试成绩合格线,即面试成绩≥70分的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3.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当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采取加试的方式,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三)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除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外,还另需增加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项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8:0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由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做出考察结论。
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经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照同一岗位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五)公示与聘用
张家界市教育局党工委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报张家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后,办理聘用或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引进人才须在用人单位服务五年以上(自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计算)。引进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引进协议后放弃的报考人员,记入张家界市人才引进诚信档案。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暂缓做出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程序。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四、引进待遇
引进待遇按照《张家界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安家费、购房补助和生活补助待遇。
1.引进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享受购房补助30万元,安家费10万元,五年内每月生活补助2000元;
2.引进硕士研究生人才,享受购房补助4万元,安家费3万元,五年内每月生活补助1000元;
(二)享受人才服务“绿卡”待遇。享受免费进景区、医疗优待和子女就近入学等优待服务。
五、纪律与监督
张家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开展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有关人员在引进工作中违法违纪违规的将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
张家界市教育局人事科:0744-8223922
张家界市民族中学:0744-8350095
张家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44-8229912
六、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要求,保持考场及候考区开窗通风,每次30分钟以上,所有考生、工作人员持居民健康绿码进入考场,并做好体温监测登记;全程均需佩带一次性外科口罩;候考期间保持人与人之间间距1米以上。
七、本《公告》及未尽事宜按照《张家界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张家界市人才引进操作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八、本公告由张家界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张家界市2021年市直学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计划.docx
2.张家界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申报)登记表.docx
张家界市教育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