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说课。教育系统、湘南船山技工学校引进岗位的,采取说课的方式集中统一组织,备课准备时间为30分钟,说课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说课成绩即为考生的总成绩。
(2)集中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或口述实践操作)。卫健系统采取集中面试,内容为专业能力测试或口述实践操作,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专业能力测试或实际操作成绩即为考生的总成绩。
(3)集中面试(结构化面试)。其他事业单位采取集中面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的总成绩。
2.考试考核的时间、地点安排。考试考核安排在资格审查之后,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3.如引进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比例低于1:3的,设置7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考试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行体检环节。
4.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结束后将考生考试成绩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公布。
5.在考试考核结束后、体检程序启动前,因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或自动放弃而造成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时,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五)体检
1.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考生的总成绩相同的,则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再相同则须另行组织笔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
2.体检由县委人才办牵头,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时,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县委人才办牵头,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而造成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1.公示。县委人才办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拟引进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引进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引进。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2.聘用。公示无异议的引进对象,由县委人才办按照规定程序下发引进文件,用人单位凭文件与引进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并到相关部门办理入编、岗位聘用、待遇申报等手续。
五、相关待遇
(一)列入事业编制。县属事业单位引进对象根据用人单位编制性质列入相应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二)享受人才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10万元、7万元的县财政一次性购房补贴。
(三)职称岗位聘任。县属事业单位引进对象已评为高级职称的,在没有岗位空缺的情形下,暂时可通过增设特设岗位,按其原职称级别及时聘任,兑现工资待遇。没有职称的则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同等对待。
六、管理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对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引进人员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最低服务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引进对象协议约定(不得少于3年),并报县委人才办备案,凡在服务期内异动(调动、辞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取消编制、补贴等人才引进待遇,并予以解聘。
(二)岗位专业要求参照《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因当前高校专业设置、修改较频繁,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情形由县委人才办召集相关部门根据考生所学课程进行认定。
(三)本次人才引进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
(四)在人才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名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凡有意报考的考生,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要前往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在资格审查或考试当日健康码和行程码为红码、黄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办会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734—6836275、0734—6823238,监督电话:0734—6817578。
附件:
4、衡阳县2021年事业单位招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中共衡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