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符合以下相关条件之一的教师免笔试,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1)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小学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凭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或相关认定文件免笔试。
(2)获得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凭荣誉证件原件或相关认定文件免笔试。
(3)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评选的市州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含卓越教师)称号,凭荣誉证件原件或相关认定文件免笔试。
6.对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教师将在浏阳教育局网站(http://www.liuyang.gov.cn/lyszf/xxgkml/szfgzbm/sjyj/tzgg/)进行情况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相应核减总选调计划数。
7.若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教师总数超过总选调计划数,则组织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教师进行试教(试教方案另行通知),根据符合免笔试条件教师的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八、总成绩
考生笔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
九、体检
1.符合条件的免笔试对象直接进入体检环节。
2.按总选调计划数(须核减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教师总数)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情况,则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4.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5.体检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十、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浏阳市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全面考察。
2.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情况,导致该选调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一、公示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选调人员。
2.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浏阳市教育局网站及浏阳教育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所有选调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录取人员在浏阳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十二、选岗
1.根据选调人员的报考学科按同级别、同学科原则对等设置岗位,确保岗位总数比选调总计划数多2个。
2.经体检、考察合格的免笔试对象优先选岗,在报考岗位中排第一位选岗。若同一类别同一学科岗位出现多名免笔试对象,则按免笔试对象获得的职称时间(不同职称等级时等级高者优先)、获得荣誉(限指特级教师或骨干教师)时间先后排序(时间在前者优先);若时间再相同,则按免笔试对象正式入编时间的先后排序(时间在前者优先);若免笔试依据项目不同,则按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副高级教师、市州级骨干教师排序,依次选岗。
3.拟选调人员分岗位按总成绩高低确定选岗顺序,自主选择单位。如果总成绩相同,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4.选择高中岗位须现在外县(市、区)高中或大中专院校教师岗位任教,且具有高中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
5.选择初中岗位须具有外县(市、区)初中或高中岗位任教经历,且具有初中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
6.选择小学岗位须具有外县(市、区)初中或小学岗位任教经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
7.选择幼儿岗位须现在外县(市、区)幼儿岗位任教,且具有幼儿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
8.出现选岗放弃的情况,导致选调岗位人选空缺时,不再组织递补。
十三、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
1.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参与选岗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
2.选调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四、组织实施和监督
选调工作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市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组、驻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1.浏阳市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受理渠道:
来信地址:浏阳市行政中心北栋2618室。
来访地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浏阳市行政中心北栋2618室反映。
工作联系电话:0731-82875809(限工作日工作时间)
2.浏阳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受理渠道:
来信地址:浏阳市白沙路49号浏阳市教育局401室。
来访地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浏阳市教育局401室反映。
工作联系电话:0731-83682013(限工作日工作时间)
3.考务咨询电话(限工作日工作时间):
0731—83682133(浏阳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
十五、有关说明
1.本次选调人员列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同时签订最低服务年限服务书,在浏阳市的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不能调出浏阳市工作。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有以下行为:①以任何理由要求调离本单位;②参加外县(市、区)公开选调考试等;③辞职。如拒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拟录人员须赔付相关违约金,服务年限每少一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2.选调人员的岗位聘用等级,根据录用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竞聘方案确定,依据有关程序报市人社部门审核批准。
3.在选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报名教师,一律取消选调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录用上岗的,一律解聘;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附件下载
附件1:浏阳市2021年公开选调外县(市、区)教师报考在编工作证明(格式文本).docx
附件2:2021年浏阳市选调外县(市、区)教师报名表.docx
浏阳市教育局
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