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查对象: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相同招聘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3.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还需提供网上查询证明,毕业证从“学信网”、教师资格证从“中国教师资格网”、普通话等级证从“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查询系统”或“湖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可以查询,并打印查询到的相关页面),2021届未领取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未获取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加盖公章的认定通过证明原件;②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并手写签名的《蒸湘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2份(附件2);③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附件3);④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亲手签名的《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附件4)。
4.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岗位招聘拟面试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相同招聘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教师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分招聘岗位从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招聘岗位面试对象未达到岗位招聘计划1:2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取试教和专业素养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小学思政、语文、数学、英语、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教,满分100分。
(2)小学音乐1、音乐2、体育1、体育2、初中美术、幼儿教师岗位面试方式包括试教和专业素养展示两个环节,满分100分(其中试教50分,专业素养展示50分)。
(3)试教时长:10分钟(试教前备课30分钟)。
(4)试教内容:
中小学教师岗位试教内容为中小学相应学科教材。
幼儿教师岗位试教内容为幼儿园相关教材。
(5)专业素养展示时长:初中美术教师岗位60分钟,小学音乐1、音乐2、体育1、体育2、幼儿教师岗位8分钟。
(6)专业素养展示内容:(注:考生自备乐器、画板等相应器材,其中钢琴除外)
小学音乐教师1岗位展示内容为器乐相关技能。
小学音乐教师2岗位展示内容为音乐相关技能。
小学体育教师1岗位展示内容为足球相关技能。
小学体育教师2岗位展示内容为田径相关技能。
初中美术教师岗位展示内容为美术相关技能。
幼儿教师岗位展示内容须围绕与幼儿教学相关的声乐、器乐、舞蹈、语言表现能力四方面的技能。
4.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体检对象。若无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的情况,则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5.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布。
(六)体检
1.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含毛发毒品检测)。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相同招聘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相同招聘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公示
1.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招聘单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九)聘用
1.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薪酬待遇。2021届暂未获得毕业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其毕业证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暂未获取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必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2.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以及《蒸湘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列入全额事业编制。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因自身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调动手续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个人档案必须移交蒸湘区教育局。如出现学校撤并的情况,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工作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报考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六、有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蒸湘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zhengxiang.gov.cn/),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者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正确、通畅。如因考生未及时关注指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简章,一经报名视同为认可本简章的内容。
(二)因疫情影响,在本次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蒸湘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监督电话:0734-8887686(区纪委)、0734-8827892(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4-8827356(区人社局)。
(四)咨询电话:0734-8827560(区教育局)。
本简章由蒸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蒸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6.2《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doc
6.3《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颁布).doc
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