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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布局调整,结合我县城区学校专业技术人员需求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瓮安县2021年城区学校公开遴选教师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遴选工作在瓮安县2021年城区学校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开遴选计划、对象、范围
遴选人数为150名(其中小学76名,初中67名,职校7名)。面向全县乡镇中小学(除“两办”以外的学校)进行公开遴选。中学教师可报考小学相应学科(其中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可报考小学科学职位)。具体范围、条件见《瓮安县2021年城区学校公开遴选教师职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政治思想条件:政治素质良好,思想行动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无不良言行。
(二)专业条件:以所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为准,转评后取得新专业技术职务者,以现转评职称为准。
(三)报考城区学校需在我县乡镇学校在职在编工作三年以上(2018年9月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身体健康的中小学教师,除身患重大疾病外,50岁及以下的必须参考(1971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及教师资格证条件。报考职校需本科及以上学历,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需本科及以上学历,持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需大专及以上学历,持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2018年参加工作的,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2019、2020年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5.没有接转为正式在编的特岗教师和接转为正式在编教师后在乡镇工作不满三年的。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除特殊情况经书面向教育局党组请假获批准外,均必须报考。考试成绩将作为下一步化解乡镇学校超编的依据。
遴选结束后,将结合学校规模重新核定各校编制,对超编学校教师进行分流化解。笔试成绩将作为化解超编学校教师的重要依据。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通过在瓮安政府网、瓮安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广泛宣传后组织实施。
(二)报名
为高效快捷顺利,本次遴选实行打包遴选。按学段学科及遴选职位数设1至数个遴选职位包。每人只能报考一个遴选职位包。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至29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瓮安县教育局人力资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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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务费每人100元,由报考人员承担。
联系电话:2778567 2778885(瓮安县教育局人力资源科)
4.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的临时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由学校审核,复印件须由学校审查人签注“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盖公章。
(2)由学校审核并签注意见的报名表。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5.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本方案,经学校指定专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职位,不得兼报或改报。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进行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责任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缴费后准予考试。
6.报名结束,县教育局再次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准考证,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并退还报名费。
7.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交费收据于2021年7月2日上午12点前到瓮安县教育局人力资源科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均按百分计算。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二者缺一不可。
1.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1年7月9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时间及地点:2021年7月15日,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综合知识、中国共产党党史、时事政治及专业知识。命题人员在纪检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采取多选一的方式临时确定,试卷命制在纪检监督及保密人员的监督下,在封闭的环境进行。
阅卷人员临时抽调,在纪检监督人员及保密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遴选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调减遴选计划或取消该职位,若取消该职位的,报考该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如没有可报职位的,退还报名费。本次遴选不指定、不提供任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2)面试。面试方式为说课或试教。面试主要测试所报职位所需专业知识与技能,面试考官5-7名。面试考官在纪检监督的监督下,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抽调。
面试的方式及内容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临时确定。面试按同一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遴选职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调减遴选计划。
在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时,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进入遴选下一环节。
参加面试人员必须于面试当日上午8:00前到达指定候考室,等待工作人员验证身份证、准考证及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开考时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体检
7月20日上午,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按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学历高者优先;若再并列,教龄长者优先;若再并列,专业技术职务高者优先;若再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以再次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作为确定进入后续遴选程序的依据。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本人承担。患传染性疾病和患影响履职的重大疾病患者,经公开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取消遴选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
(五)考察(7月26至7月30日)
由县教育局组织,遴选学校负责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对遴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不合格的经公开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取消遴选资格,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确定体检对象环节规定优先原则依次递补遴选对象。
(六)职位确定(8月3日)
打包遴选的职位,由考察合格者按同一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学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确定体检对象环节规定优先原则顺序选择学校。
(七)公示与试用期
根据遴选各职位的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在瓮安政府网、瓮安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手续。
五、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接受瓮安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考务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如有弄虚作假、把关不严甚至违纪违法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它事项
(一)本次遴选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下进行。遴选方案、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进入考察人员名单、拟遴选人员名单等遴选信息,均在瓮安县政府网及瓮安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登录查阅,所有事项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人员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联系不上报考人员的,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被遴选人员必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并签定承诺,到新单位后,根据单位空岗情况及事改任职条件参与竞聘上岗,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三)本次遴选人员到新单位后,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调动。
(四)遴选方案未尽事宜及遴选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