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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精神,玉林市第十中学(玉林高级中学南校区)计划使用事业编制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骨干教师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范围和岗位人数
招聘范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玉林市第十中学(玉高南校区)高中教师16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3名、英语3名、物理1名、化学1名、生物1名、政治1名、历史1名、地理1名、体育1名、心理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守学校工作纪律。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年龄要求: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五)文化程度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并且该学历的专业与报考岗位对口。
(六)职业资格和职称要求:具有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七)业务能力要求(体育、心理教师不作要求):
①至少有三年及以上担任高中班主任的经历;
②至少有一轮高中循环教学经历。
其他要求详见《2021年玉林市第十中学(玉林高级中学南校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骨干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
1.时间:从2021年6月30日起至2021年7月13日。
2.方式:将《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到邮箱ygnxqzp@163.com,并致电招聘单位确认是否已查收到相关邮件,咨询电话:0775-3890028。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凭打印好的《报名表》(附件2)到现场报名及验证审核。
1.现场验证审核时间:2021年7月14日(星期三),地点:玉林市第十中学(玉林高级中学南校区)(玉林市二环南路)。
2.现场验证审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国民教育(全日制及在职教育)学历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人员和与用人单位有服务协议的人员,须取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企业的由签订合同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三年及以上担任高中班主任的经历、高中循环教学经历证明材料〔由报考人所在单位为报考人出具相关资历证明材料(须有经办人签名、联系电话及盖章)〕。上述材料如未能及时办理的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天内交,未能按要求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开考比例:原则上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如达不到1:3比例,需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后,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开考。
4.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1年7月16日在玉林市第十中学(玉林高级中学南校区)微信公众号及校园公告栏上公告,招聘单位也将电话或短信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咨询电话:0775-3890028。
5.注意事项:
(1)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现场验证审核时,如发现报考者的证件和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将取消报考者的报名资格。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报名前注意核对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本人所持专业必须要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才能符合报考条件。本人所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中没收录的,必须现场提供所学专业内容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专业设置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进行核对。
2.报考人员应按照当前玉林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顺利参考。参加招聘人员不允许自驾车进校,入校时出示个人简历、身份证、个人健康绿码,同时在校门口进行测温,一切核验正常后方可入校,全程需戴好口罩,做好防护措施,自觉接受校内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招聘结束后,按照要求及时离校,不允许在校园私自逗留。
3.如疫情防控形势发生变化,将根据相关要求适时调整招聘相关安排。
(三)关于报名考试费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及考试费。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2021年7月19日(星期一)上午8:00
(二)面试地点:玉林市第十中学(玉林高级中学南校区)(玉林市二环南路)。
(三)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的知识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情绪控制能力、专业素养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高中课程某一具体课题体现出来的组织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效果等。
(四)面试方式及教材使用:面试采用结构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时间20分钟(结构化10分钟,试讲10分钟)。试讲使用的高中教材为语文人教版必修1,数学人教版必修1,英语人教版必修1,物理人教版必修1,化学人教版必修1,生物人教版必修1,政治人教版必修1,历史人民版必修1,地理人教版必修1,体育教科版,心理教科版高一上。
考生须按以下规定程序参加面试:
1.候考。考生持报名时填报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备课。考生进入备课室后抽题,进行备案,时间15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查看规定题目后自行依序答题,时间10分钟。
4.试讲。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进行试讲,时间10分钟。
(五)面试成绩
1.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结构化(50分)+试讲(50分)]即为最终成绩.
2.岗位开考比例为1:1时,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3.同分处理办法:面试成绩相同时,按各类优先政策确定人选,还不能确定的,按如下办法处理:示范性高中工作经历、教研组长任职时间、任教毕业班次数、班主任任职时间的长者优先顺序决定。如还不能区分,则由玉林市第十中学(玉林高级中学南校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全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玉林市第十中学(玉林高级中学南校区)微信公众号及校园公告栏上公布面试成绩。
(六)面试纪律
1.参加面试人员迟到15分钟(即8:15),视为自动弃权。
2.面试期间,面试对象需遵守考试纪律。违纪者将被取消面试成绩。
3.面试结束后,面试人选离开考场区域,不得返回候考室。
4.工作人员和评委要按规定执行回避制度,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最终面试成绩〔结构化+试讲〕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2021年7月23日在玉林市第十中学(玉林高级中学南校区)微信公众号及校园公告栏公告,招聘单位也将电话或短信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咨询电话:0775-3890028。请进入体检人员在体检当天上午8:00前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色照片1张、签字笔、口罩、当天健康码。
体检费用(约320元现金,请考生自备零钱)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费在体检当天由医院收取。需要复查、复检的考生,费用按规定由医院另行收取。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情节严重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考试合格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七、聘用及待遇
通过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程序,经人社部门批准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
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市市直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公开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2685868(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75-2673373(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九、本公开招聘公告由玉林市第十中学(玉林高级中学南校区)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5-3890028玉林市第十中学(玉林高级中学南校区)
0775-2684011玉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附件:
1.2021年玉林市第十中学(玉林高级中学南校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骨干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2.2021年玉林市第十中学(玉林高级中学南校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骨干教师报名表.doc
玉林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