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实施全省统一考试,全省统一考试试卷、统一笔试时间。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聘用等工作在市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1年7月15日至7月18日,根据报名系统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参加笔试考试人员要认真熟悉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除规定时间外,不再开放准考证打印通道。
1.笔试时间:2021年7月18日上午9:00至11:30,考试总时长150分钟。
2.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3.报考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岗位的考生分别参加本学科类试题笔试。报考信息技术考生考数学类试题。(考试科目不分初中和小学)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乌当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wd.gov.cn/xwzx/tzgg/)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在在乌当区政府门户网站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成绩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乌当区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五)面试
乌当区面试的组织、考务、阅卷、成绩统计等工作在市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方式、办法及评分标准由乌当区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乌当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请面试人员关注乌当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持通信畅通,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8月1日前完成。
2.面试要求: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并及时公布(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每个岗位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
3.面试内容: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
(六)体检
1.体检时间:体检须在2021年8月8日前完成。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乌当区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进入体检,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结束后,各地要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进行入职审查,入职审查合格后,将在乌当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合格和入职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后,统一办理聘任等相关手续。
2.签订聘任合同:乌当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乌当区教育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于2021年8月15日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在2021年9月1日开学前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3.2021年8月31日前上报我区聘用签约人员名单和《贵州省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统计表》,并加盖盖章后的扫描版、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待遇及政策保障
(一)“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聘任期)为三年,服务期(聘任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统一管理。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足额发放。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享受当地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工资发放执行国家和省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包括绩效工资),其他津补贴由各地根据我区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确定,凡特岗教师工资收入高于中央“特岗计划”年人均工资性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由区级财政承担。
(二)区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等。落实好“特岗计划”学科教师周转宿舍等安排,切实解决好“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及时纳入当地教师编制,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和教龄,工龄和教龄时间以特岗教师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办理接转手续时,不得对特岗教师增设考试、体检等项目,接转后不再实行试用期。对重新择业的,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八、工作要求
(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筑府办发〔2005〕31号)等要求对特岗教师进行招聘,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按照我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防控措施,根据各级对疫情防控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实际,强化防控举措,创新招聘方式,做好应急预案,扎实抓好考务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乌当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乌当区教育局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时,合同中应按照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约定12个月试用期。
(四)乌当区教育局在特岗教师上岗任教前组织岗前培训,帮助特岗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对三年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培训、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围绕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建设目标,制定培训规划,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要及时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特岗教师数信息,严格审查把关。要做好特岗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2021年10月1日前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2021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五)大力宣传“特岗计划”的成果和特岗教师的先进事迹。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在提升农村教育质量和取得成果方面的总结和宣传,努力营造实施“特岗计划”的良好工作氛围。
(六)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七)区属有关部门要加大“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监查力度,严格按照“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要求招聘教师。
(八)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在乌当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相关问题,请拨打乌当区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咨询。
(九)咨询电话
贵阳市乌当区教育局:0851—86410212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14785119341、13638505950。
本方案由乌当区“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