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生须带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4张(用于张贴准考证和《三明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考试办法
高层次人才将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公开招聘;其它岗位为免笔试岗位,原则上报名审核通过直接进入面试。辅导员岗位增加心理健康测试并视报名情况增加笔试环节。个别岗位报名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需学校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确定,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主要考察拟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简答题、论述题及案例分析题。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实行100分制。
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于笔试当晚登录三明学院人事处网站查询,同时公布笔试成绩合格线。
2.面试
面试方式:本次面试由学校人事处会同校内相关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测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
面试人选的确定:免笔试岗位报名审核通过直接进入面试,报名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少于3: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的岗位,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合格线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名单确定后,如因报考者弃权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人数的,可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成绩等均公布在三明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具体以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的各岗位考试方案为准。
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个别岗位进入面试报考者出现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的岗位,总成绩按专业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4.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三日内在三明学院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
(五)体检
1.体检人选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将于考试结束后三日内连同考试成绩一同在三明学院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
2.在职在编人员在资格复核时未能提交单位同意报考材料的,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同意辞职的材料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材料。体检前仍未能提交的,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或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4.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的组织。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由学校另行通知。
(六)考核
1.考核对象确定。通过考试、体检者即为考核人选,考核主要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由校人事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协审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2021年应届毕业生免协审。
3.考核对象应配合学校做好考核、调档等有关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学校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以及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且未履行义务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而造成招聘名额空缺,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上合格线的其他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均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在三明学院网站、三明市人社局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服务期限
享受福建省引进人才待遇的,服务期为8年,其他的为5年(详见《三明学院教师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暂行规定》等)。
五、其他
(一)应聘者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三)三明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三明学院纪检监察室电话:0598-8399682。
(四)本通告仅限本次招聘,其它未尽事宜,由三明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2021年三明学院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三明学院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