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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等文件精神,2021年浦北县各中、小学及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150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遵守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
(四)招聘对象和年龄要求:
1.从我县聘代课教师中招聘小学教师5名:对象为经我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聘用或认可聘用(备案)的且目前仍在我县公办中小学在职在岗的代课教师,2021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均可报考。
2.从我县各中小学、幼儿园临时聘用教师中招聘70名,其中:小学岗位17名,幼儿园岗位53名。对象为目前在我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截至2021年6月21日有过连续教龄满三年及以上的人员,2021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均可报考。
3.从社会青年中招聘教师75名,其中:初级中学教师岗位23名,幼儿园教师岗位47名,特殊教育教师岗位5名。对象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1日至2003年6月21日期间出生)且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
报名人员的年龄的核定以个人有效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4.本次招聘小学、幼儿园岗位以分片区招聘方式进行。以片区内考生的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且达到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再根据片区内考生的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选择并确定聘用岗位。中学、特殊教育教师岗位按具体岗位报名,根据各岗位报名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六)普通话水平等级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非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等级可适当放宽到三级甲等;女性50周岁以上(1971年6月21日及以前出生)、男性55周岁以上(1966年6月21日及以前出生)人员对普通话水平等级不作具体要求。
(七)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它条件;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2021年浦北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专业审核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附件4)进行。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在职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考生报名网址: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641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考生使用手册(附件3),注册登录平台进行报名,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注意事项:
1.中学岗位、特殊学校岗位按具体岗位进行报名,小学、幼儿园岗位按分区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一个片区)。
2.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3.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多次联系不上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资格审查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资格审查由浦北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1.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户口簿、可照顾加分证件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属于县聘代课人员、县各中小学临时聘用代课教师报考的,由各学校进行资格预审,并提供任教学校的证明。所有证件须在报名期间提供。
2.社会青年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后,对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还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审核时间在面试前另行公布)。
3.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时,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4.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以2021年6月2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5.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提交报考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6.照顾加分材料由所在学校统一收集。加分材料审核由县教育局、人社局进行统一审核,审核结果在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进行公示。
(三)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6月26日17:00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收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
(四)岗位开考比例
原则上,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对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补缺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五)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7月7日8:00至2021年7月9日22:00。
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者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在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笔试工作由浦北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试命题参照教育部《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并结合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确定考试内容及试题结构。
2.笔试时间与科目
笔试时间:2021年7月10日(星期六)
笔试科目:08:30-10: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