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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我区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惠阳教育稳定持续发展,经区政府同意,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决定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教师。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和《惠州市县(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考试暂行办法》(惠市教〔2013〕242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对象
(一)招聘岗位
编制内教师78名(具体岗位和人数见附件1、附件2)
(二)招聘对象
A类: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毕业生)
B类: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往届毕业生和在职在岗教师。
C类: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音乐、舞蹈、美术、体育和心理健康等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和在职在岗教师。
以上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惠州市惠阳区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爱心;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
(四)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学科专业相对口,具有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同系列高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可报低层次对应的学科,下同),取得普通话二乙以上等级证书;
(五)年龄要求:年龄一般要求18-30周岁(1990年6月12日以后出生的),具有中小学(幼儿园)中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5年6月12日以后出生的);以最高学历报考的2021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惠阳区在职在编教师;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工龄不足10年或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需提交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上午8点30分至30日下午5点30分,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报名工作停止。
(二)报名方式及网址
1.报名方式:采用微信小程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考生扫二维码(在附件6中查找)进入“惠阳区教师招聘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信息后,将由审核组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情况进行网上预审,通过资格预审人员,参加笔试。通过资格预审的考生,自行登录招聘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2.网上报名需上传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大一寸免冠近期彩照;
(2)《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招聘教师报名表》;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学年各学科完整成绩单、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属于在职在岗教师需提供),报考不作师范类岗位成绩单可不上传;
(4)与报考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含择业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
(5)符合职位报考条件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含择业期),可凭就业推荐表及各学年各学科完整成绩单报名;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7)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8)省级相关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申请相关项目加分考生需提供)。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拍成清晰照片上传网上报名系统。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或岗位组。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考。全程严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资格预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预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应聘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年龄、服务期等计算,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均为公告之日止。
4.2021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择业期内)须于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公告之日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公告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5.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含择业期),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
5.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6.报考人员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应第一时间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后续行为,招聘单位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基本程序
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预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组织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
(二)具体流程
1.发布公告。在区政府网站及网站上区人社局、区教育局频道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对象及报名、考试、体检等办法。
2.接受报名。考生经“报名系统”报名。
3.资格审查(预审)。“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报名材料与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预审,区人社局、区教育局根据招聘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确认,预审结果将在区政府网站区人社局、区教育局频道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相关公告,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在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
4.试题命制。笔试、面试的命题以及笔试的评卷、登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5.笔试。
(1)应聘人员按各自应聘职位参加笔试,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和相应职位的学科知识(综合卷),卷面分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各科笔试时间为:语文150分钟,其他科目10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区政府网站上区人社局、区教育局频道公布。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自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3年内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笔试成绩合格者,在原笔试成绩加10分。笔试前,区教育局组织符合加分规定的考生进行加分资格审核。
6.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入围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职位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如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时所有材料都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经验证后,除指定需提供的原件材料外,其他证件材料的原件退回本人。具体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应提交材料及相关要求以资格复审公告为准。
7.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2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组成。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是:笔试占40%,面试占6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8.体检。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须在规定时间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9.组织考察。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10.拟聘用公示。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区人社局、区教育局频道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11.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者,确定为聘用对象的考生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调配或调动手续,并签订《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范本见粤人社发〔2009〕58号),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如有特殊情况者,需书面请求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
五、聘用待遇及相关规定
(一)被聘用的教师必须与区教育局签订从教承诺书,否则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取消录用资格,由此造成招聘岗位缺额,可在同岗位中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由招聘考试组织单位研究决定。被聘用人员须服从教育局的统一调配,自办理人事关系起须在受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进入面试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录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二)新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一律按学校岗位设置所规定的要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安排岗位等级,在职教师考取后要重新进行岗位聘用。经批准聘用的新教师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我区公办学校教师的同等工资福利待遇。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含调入)资格。
(三)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聘用人员(应届毕业生),一年试用期满,未考取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按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合同。
(四)获聘人员符合《中共惠阳区委惠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阳区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惠阳委办通〔2016〕13号)规定的,可按《关于做好高学历高职称专业人才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惠阳组通字〔2018〕36号)申领生活补贴、住房补贴。
(五)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中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不合格、未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等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者考生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是否递补,由招聘考试组织单位研究决定。
(六)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考务咨询
惠阳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752-3768311,具体招聘问题请咨询区教育局18902669981,0752-382633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七、防疫注意事项
考生进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签约等环节,均需做好防疫工作。
(一)考生须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健康申报,每日进行健康监测,打印并如实填写《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5);资格复审、面试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搜索“疫情防控行程证明”—选择“疫情防控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健康码(根据考点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生成)。
(二)考生进入考点现场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绿色行程卡、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并配合检测体温。健康码、绿色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现场。
(三)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考点当地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考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信息码异常的考生,进入考场当天还须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
2.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
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
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
5.面试当天健康码异常或体温≥37.3℃的考生。
(五)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评委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根据广东省和考点当地当时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程序内容等事项进行调整。
八、纪律与监督
招考过程接受惠阳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区教育局0752-3826153
区人社局0752-3768936
九、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
1.惠州市惠阳区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分配明细表.xls
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