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试讲加答辩的面试形式进行。
2.试讲范围
现行普通高中、初中、小学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3.答辩范围
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和学科专业知识方面有关问题。
4.成绩计算方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试讲成绩×60%+答辩成绩×40%。
学科报名人数超过拟招聘人数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下步环节(面试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学科报名人数未达到拟招聘人数的,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者方可进入下步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高校毕业生考试内容及方式
1.笔试
报考普通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进行笔试,笔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时间:2021年7月3日。
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报考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最终成绩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班级管理、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学生与团队管理、新课程理念等。
2.面试
(1)报考普通高中、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岗位的,根据笔试成绩按与拟招聘岗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最后一名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初中体育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以试讲、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成绩=试讲成绩×30%+答辩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50%。
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以试讲和答辩的形式进行。
面试成绩=试讲成绩×60%+答辩成绩×40%
(3)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笔试比例为3:1的岗位,面试比例为2:1。面试当天,因各种原因造成某一招聘岗位,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4)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普通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报考专业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等条件下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优先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金额以体检医院实际收费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一)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按岗位招聘计划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受聘在职教师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在荥阳市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三)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的教师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万玛多杰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任莉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王西周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办主任
张荣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范喜昌市委编办主任
李冠顺市财政局局长
周培山市教育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荣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次招聘教师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八、其他事宜
1.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河南省“三支一扶”计划、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2015年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服役期间获三等功的另加4分,获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6分,多次立功的按最高等级奖励加分,只计一次,不累加。已被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享受过加分政策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人员,需在报名通过后,于2021年6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到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12室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现场审核时需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村干部”合同书、入伍证、退役证、立功证书、学历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2.招聘人员为事业全供编制,工资待遇按国家及本地区相关标准执行。
3.按照郑州市政策,对新引进落户的2017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三年内按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在郑首次购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
4.拟聘教师必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在荥阳市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5.拟聘教师正式调入后,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方可申请调出。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7.本次招聘相关环节信息均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8.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方案由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
0371—66125853(市纪委监委驻人社局派驻组)
0371—66125837(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派驻组)
9.报名入口,登陆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进行网上报名。
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11日
附件_1:附件1.2021年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doc
附件_2:附件2.2021年荥阳市公开招聘在职在编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_3:附件3.2020年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_4:附件4.2021年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考生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