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方案【3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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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经校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35名,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人事、教务等相关部门及二级学院开展招聘工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人事处负责招聘的具体实施。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河南牧业经济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序号1-24岗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止到1986年1月1日),已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我校博士家属、或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截止到1983年1月1日);
6.序号25岗位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截止到1981年1月1日);第一学历为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具有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有公共卫生及防疫工作经验者优先;能独立完成内科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执业行为记录。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截止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方案在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网站(http://www.hnuahe.edu.cn)发布。发布时间为2021年2月10日至2月20日。招聘工作中每个招聘环节会具体事宜会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招聘网站,因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74,进入“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2月18日0:00至2021年2月20日24:00,现场确认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和现场复审的形式进行,凡网上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须按要求到校进行资格复审确认,现场复审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各学习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书》;4.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参保凭证);6.海外及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郭老师、王老师、苏老师
联系电话:0371-63771159(86170070)
(三)考试
序号1-23岗位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等),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校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序号24、25岗位考试方案将在学校网站另行通知。
1.笔试(满分100分):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竞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采取个人素质展示、现场答辩、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专业技能水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及排名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因人员缺考,但能形成竞争的,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且超出招聘总人数,将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须到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查。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以上时间节点,请以学校网站最终公告为准,未尽事宜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我校人事代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报到,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照人事代理方式管理,其人事档案委托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管理。聘期内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参照校内同岗位同职人员执行,社会保险按照河南省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18539912388(校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