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认证的,提交于规定时间内能够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岗位,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并作出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1年6月15日-6月20日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
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2.结果查询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此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综合管理A、B、C岗位,对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数的计划,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以根据其他岗位的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未调整的计划进行核减。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综合管理岗位通过“面谈面试”的方式、教师岗位通过“试讲+面谈”方式确定人选,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具体方案及成绩在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另行公布。
(四)考察体检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对考试成绩相同者,增加专业测试确定最终排名。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引进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引进;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引进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从达到考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测评,同意引进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办理手续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选。在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考试成绩、所学专业、工作需要和人岗相适等原则,综合考虑,确定具体岗位。
(六)相关待遇
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列入县直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及《关于实施“人才兴德”行动建设新时代区域性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德发〔2020〕13号)规定的相关待遇。对应届毕业生,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字),待其正式毕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
(一)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有关通知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将在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此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在人才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咨询电话:0534-3321470
附件1:2021年庆云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表.xls
附件2:2021年庆云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docx
庆云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