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分人员需在资格确认环节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和有效身份证等材料;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入伍、退役证书、立功证书等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促进文明行为,根据《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获得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表彰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聘用,需提交相关文件、证书等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以上所需提供的材料,除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分人员出具的服务基层的证明和承诺书需提交原件外,其它原始材料只需查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2)缴费。报考人员在资格确认后,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微信或支付宝),并将《登封市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交至缴费处留存,方为报名成功。
(3)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未通过、未缴纳笔试考务费(不含免缴费人员)或未在缴费处留存确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6月30日—2021年7月1日
报考人员在缴费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格式)。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二)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教学技能测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教学技能测试成绩×5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教学技能测试环节中出现同一岗位多个考场的,采取二次平均法对同一岗位的多个考场教学技能测试成绩进行平衡。
1.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人数与拟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5:1,如果达不到5:1,经登封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但不能低于3: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取消的,退还该岗位考生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3)笔试的形式为闭卷,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满分为100分。考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新课程理念以及担任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2.教学技能测试
(1)教学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参加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名单按照与拟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经批准拟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降为3:1的,教学技能测试开考比例降为2: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该环节。
(3)教学技能测试主要以试讲、答辩方式考察考生的学科知识、思考分析问题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在教学技能测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教学技能测试时因人员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人员的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考场使用同一套题本的教学技能测试人员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若低于平均分值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进入体检环节排名依次递补。同等条件下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优先进入。如果按体检比例确定的体检人数,名额末位考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相同,教学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对末位考试成绩并列考生加试一场教学技能测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四)考察
根据进入体检环节排名和结果,按拟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婚姻状况及有无违法违纪情况,并根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检会〔2019〕5号)文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涉罪信息查询。
(五)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待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报请市政府批准后,按相关程序办理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未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7月31日前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时未提供教师资格证,在正式办理聘用手续之前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由市教育局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六)公示及其他
1.享受加分政策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以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登封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招聘期间,考生需实时关注上述网站,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所有考生在招聘过程中,要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方案由登封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技术咨询电话:0371-63399389
政策咨询电话:0371-62831802
纪检监督电话:0371-62881995
附件:
登封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