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最终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乡镇学校面向“应届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取消核减的计划调整到本招聘单位b类招聘岗位。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初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面试
面试工作由烟台市蓬莱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同一应聘岗位报名缴费人数超过一定数量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
1.初试。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招聘7人(含)以下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招聘8人(含)以上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1:4比例的,面试前增加初试环节,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根据报名缴费情况另行公布。初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招聘2人(含)以下的按1:5的比例确定,招聘3人(含)以上的按1:4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为确保人员素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初试合格线,初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进入面试范围。初试成绩合格线另行公布。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招聘7人(含)以下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超过30人(含)的,招聘8人(含)以上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超过1:4比例(含)的,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采取专业测试(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育教学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如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音乐、体育、幼儿教师岗位还需加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按试讲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进入笔试范围。
(二)笔试。笔试人员从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面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范围。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公布。各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学科知识。笔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6:4比例合成。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采取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笔试加试,并以重新笔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公布。
四、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必要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入职前,同一招聘岗位包含2个及2个以上招聘单位的,拟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采用高分先选的方式确定具体用人单位。
五、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本次招聘的幼儿教师,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六、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烟台市蓬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5643260
报名期间复核电话:0535-5643260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王老师:18363816518
监督电话:0535-5613678
报名网站: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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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烟台市蓬莱区政府网站(http://www.penglai.gov.cn/)
附件1:2021年烟台市蓬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需求表.pdf
附件2:2021年烟台市蓬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聘须知.pdf
烟台市蓬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