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应聘者应诚信报名,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7.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8.龙圩区在职在编教师、聘用控制数教师、特岗教师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非龙圩区在职在编教师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核
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结合岗位特点,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五、面试
(一)面试比例
按照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3及以上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达1:3比例的岗位需报龙圩区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不开考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1年7月3日;
面试地点:梧州市龙圩第一实验小学(地址: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龙兴路62号)
(三)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依时到达面试指定地点,准时参加面试,逾期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面试过程统一使用普通话,面试结束现场公布成绩。
六、考核、体检、公示、录用
(一)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考核时将核实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等因素造成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以及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二)体检
由招聘部门组织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在录用公示前,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发布录用公示后,如有考生放弃,不再递补。
(三)公示、录用
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宜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梧州市龙圩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74-2661870
附件1:《2021年梧州市龙圩区第一次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计划表(使用实名编制)》.xlsx
附件2:《2021年梧州市龙圩区第一次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计划表计划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xlsx
附件3:《2021年梧州市龙圩区第一次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docx
梧州市龙圩区教育局梧州市龙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