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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高州市市直机关单位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高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高组通〔2020〕37号)、《关于我市城区学校、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使用事业编制选聘教师的批复》(高机编办[2021]39号)和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教师交流,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我市城区学校、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教师16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全部为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其中城区小学教师岗位141名、市一幼教师岗位13名、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15名,详见《2021年高州市城区学校、市一职选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
我市农村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教师。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年龄男50周岁以下(1971年6月14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76年6月14日后出生)。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处分期内的。
(2)有违反职业规范并经查实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尚在试用期未转正的、未满服务期限的、享受“上岗退费”政策且在协议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聘按照报名、网上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8:30至6月18日17:30。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https://www.qgsydw.com/”,按提示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学校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和现聘岗位等级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
(2)报考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料或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者务必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因填写的报名信息有错漏,导致填报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责任自负。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期间,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应聘者在报名成功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系统是以应聘者填写的信息为基础数据审核,应聘者务必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因应聘者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等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报名系统定期公布各岗位报考人数信息。报名成功后不可再更改所报岗位。
(三)考试
1.考试形式:笔试。
2.打印笔试准考证。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6月23日8:30至6月24日17:30内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打印考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的,责任自负。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3.考试方式及内容。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岗位专业知识占80%,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占20%。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由高州市教育局商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选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如同一岗位应聘者成绩相同的,则先后按教龄、任班主任年限确定人选,年限长的优先;若再次出现末位并列情况的,则按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数确定人选,荣誉多的优先。
(四)资格复审
入围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密切留意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资料如下:(1)《高州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A4纸张双面打印);(2)有效的身份证;(3)相应的教师资格证;(4)毕业证(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要提供学历认定证明);(5)专业技术职称证(现聘岗位等级对应的职称证);(6)现聘岗位的《高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1)至(6)依次排序。
(五)体检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由高州市教育局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组织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高州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中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报考岗位的岗位条件及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按招聘岗位级别享受待遇,核定工资。
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考生在选聘过程中应当自觉服从防疫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卫生防疫工作的,视为放弃资格。考生在选聘过程各环节工作中需提前安排足够的时间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六、其他事项
1.本次选聘的相关信息,均通过高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aozhou.gov.cn/mmgzrlzyj/gkmlpt/index)发布,请应聘者密切留意。
2.本次选聘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3.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4.本公告由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高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5.联系电话: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0668-6662847);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668-6678007)。
附件:
1.2021年高州市城区学校、高州一职选聘教师岗位表.pdf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州市教育局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