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发布资格审查通知),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交《2021年新泰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21年新泰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准考证》、《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没有学位要求的可不用提供学位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及其他相关证书须在2021年6月9日前取得。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样式见附件3)。在编教师应聘的,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外,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
5.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提供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有其它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实后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等相关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21年6月27日上午9:00—11:30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查询方式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并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加试笔试确定人选。
五、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向社会公布,组织体检考察工作。
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组,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组要严格履行职责,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符合聘用条件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发放《2021年新泰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通知书》,凭《2021年新泰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新泰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设最低服务年限,聘用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的服务协议。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八、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及其附件,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录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了解该网站发布的招聘相关信息,同时保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7224687
附件:1.2021年新泰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