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一楼大厅
(1)资格确认。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自行打印的《登封市2021年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连同以下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持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
2)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
3)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单);
4)普通话等级证书;
5)《2021年登封市公开招聘优秀教师考生承诺书》(附件2)。
以上所需提供的材料,除承诺书需提交原件外,其它原始材料只需查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2)报考人员将《登封市2021年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交至资格确认窗口留存签字后,方为报名成功。
(3)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未通过或未留存确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6月23日—2020年6月24日
报考人员在现场确认通过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格式)。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二)教学技能测试
(1)教学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
(2)教学技能测试主要以试讲、答辩方式考察考生的学科知识、思考分析问题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在教学技能测试结束时当场公布,最终成绩达不到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教学技能测试时因人员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人员的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考场使用同一套题本考生的平均成绩及以上,若低于平均分值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体检
根据教学技能测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进入体检环节排名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后如有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体检或其它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同等条件下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优先进入。如果按体检比例确定的体检人数,名额末位考试成绩并列的,对末位考试成绩并列考生加试一场教学技能测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四)考察
根据进入体检环节排名和结果,按拟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进入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婚姻状况及有无违法违纪情况,并根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检会〔2019〕5号)文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涉罪信息查询。
(五)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待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报请市政府批准后,按相关程序办理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未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在本年度7月31日前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时未提供教师资格证,在正式办理聘用手续之前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由市教育局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六)公示及其他
1.教学技能测试成绩以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登封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招聘期间,考生需实时关注上述网站,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或因考生个人原因联系不上本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所有考生在招聘过程中,要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由登封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技术咨询电话:0371-63399389
政策咨询电话:0371-62831802
纪检监督电话:0371-62881995
附件:
2.《2021年登封市公开招聘优秀教师考生承诺书》.docx
3.《登封市2021年优秀教师招聘重点师范类高校名录》.pdf
登封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