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笔试准考证》1份。
2.《报名登记表》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包括第一学历到最高学历所有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毕业证认证结果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学位证认证结果各1份。应届毕业生用学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
海外留学人员以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以在港澳台取得的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5.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和“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证认证结果各1份。
6.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用学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
7.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出具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最晚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弃权。
8.报考面向“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19、2020年毕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19、2020年毕业考生需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进入现场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考生,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同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要求相同)办理减免手续。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教育和体育局板块(http://www.qingzhou.gov.cn/xxgk/SJYJ/)公布。
(四)面试
面试参加人员为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事宜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教育和体育局板块(http://www.qingzhou.gov.cn/xxgk/SJYJ/)发布。
1.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采用讲课的形式,邀请外地评委现场打分。讲课内容为现行中小学、中等高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材中各学科一节课内容。讲课根据各学科人数,分组进行,抽签决定讲课顺序。备课30分钟,讲课10分钟。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所在讲课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2.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五)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达不到1: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教育和体育局板块(http://www.qingzhou.gov.cn/xxgk/SJYJ/)予以公布。
1.体检
体检由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考察
根据实际需要,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含违规异地高考人员)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考察具体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六)选岗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岗位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岗位。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选岗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教育和体育局板块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选取的工作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设立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因考录、调动等原因要求离开聘用单位的,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规定,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前14天早晚进行体温测量,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考生参加考试需科学佩戴一次性口罩、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2),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按规定时间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选岗等环节;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通知均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教育和体育局板块(http://www.qingzhou.gov.cn/xxgk/SJYJ/)”发布,请及时关注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3235859(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附件:
1.2021年青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