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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决策部署,根据《四川省乡村人才振兴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结合实际,现将四川省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岗位及服务期限
2021年,我省计划新招募1428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到乡镇从事2年的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募对象和报考条件
招募对象为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自愿到基层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6月4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募岗位需求的其他条件。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四川省尚在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本次考试全部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免交报名费。报名时间为6月4日至10日17: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报考者登录报名页面后按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信息表》,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按提示上传照片。报考者应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募岗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8-60662620、028-86740101。
(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6月4日至11日17:00。6月4日至10日17:00期间,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6月10日17:00之后,报考资格未审查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可在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于6月29日至7月2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考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打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笔试:笔试时间为7月3日,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五)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于7月22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7月23日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相关网站公布。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招募名额3倍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六)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相关网站公布。资格复审须查验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原件、《四川省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信息表》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若政策规定需要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面试人选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有人参加笔试,无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可在本县(市、区)报考同一项目中参加面试、符合岗位需求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招募。
(七)体检: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照脱贫户、零就业家庭优先、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优先等原则确定人选。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招募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并与第二年新招募人员同时上岗。
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拟招募人员名单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相关网站公布。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招募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募,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募。已公示的招募岗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九)签订协议:相关部门与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
(十)岗前培训:以市(州)为单位对新招募人员进行培训。
(十一)正式上岗(9月1日)。
四、政策保障
(一)服务期间待遇
1.工作生活补贴。“三支一扶”人员的工作生活补贴,按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按月发放。工资收入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补贴。
2.安家费补贴。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3000元。
3.社会保险。“三支一扶”人员在当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在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地方,办理补充医疗保险。
4.工龄计算。“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二)服务期满优惠政策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定向考录公务员。可报名参加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定向考录公务员的考试。
2.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乡镇及以下(含社区)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按规定享受服务基层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3.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可直接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其中,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人员,可直接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县、乡事业单位。“三支一扶”人员进入事业单位工作,不再约定试用期。
4.费用减免。脱贫户、零就业家庭“三支一扶”人员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免缴报名费和体检费。
5.报考硕士研究生加分。服务期满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免试入学和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学校为其保留入学资格。
7.助学贷款代偿。按照国家和省教育部门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8.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支医服务的,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9.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优惠政策如有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五、相关提示
(一)招募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省、市(州)“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或考试机构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或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网上公告。招募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上述网站。
(二)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并在报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六)对招募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考生可直接与报名当地“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