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分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
(1)资格初审。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为设考点的城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人员均须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现场确认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同时下载填报《2021年株洲市面向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现场资格确认表》(详见附件2)。凡未在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考试
(一)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方式
采取面谈、面试(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面谈:通过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全部参加,主要考察应聘者形象气质、学识水平、素质、与岗位的适配度等,总分100分。面谈成绩低于80分者,不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技能测试):面谈通过人员全部参加,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能等。总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设置面试成绩(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考点设在北京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在北京的考点未完成招聘计划,我市将另行选择高校集中的城市设置考点,对未完成的计划重新组织招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有关公告。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签约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技能测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签约人选。签约人选与招聘单位签约就业协议书,如有放弃资格者,按面试(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体检与考察
签约成功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吸毒项目检测。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由招聘单位商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按应聘同一岗位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十一、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各高校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应聘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五)本次招聘的岗位情况、招聘条件、资格审查等有关事宜,请咨询招聘单位。
十二、咨询与监督
(一)咨询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731-28681089
政策咨询电话:0731-28680216(市委人才办)0731-28681082(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监督
中共株洲市纪委株洲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31-28686685
中共株洲市纪委株洲市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731-28681760
附件1 2021年株洲市面向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 2021年株洲市面向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现场资格确认表.doc
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