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其他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期满截止时间2021年1月1日)按平顶山市湛河区2021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者,请于2021年6月15日至6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平顶山市湛河区教育体育局(光明路与启蒙路交叉口西)411室提交《平顶山市湛河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2)和上述1—6项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享受加分政策。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加分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计算按照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材教法、新课改理论知识、师德与个人修养等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基本知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公开招聘教师管理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竖版格式打印)。
考生持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经过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平顶山市湛河区2021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
面试时,如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进行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需考生本人携带亲笔签名的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笔试准考证原件及所有材料复印件(A4纸格式,一式两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进行指纹、图像采集。通过资格复审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特别说明:
1.在职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必须同时提交《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2.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须提供现所在院系出具的可按期毕业证明(应写明所学专业和可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
3.符合其它报考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试讲(模拟上课,无学生)+答辩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仪表举止、教师基本素养、学科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在指定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报考人员登录公开招聘教师管理系统打印体检通知单后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请自备现金支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有关规定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对象提交档案、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考核。考核阶段因考核不合格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湛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为聘用人员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非在编),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新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含见习期),3年内不允许调动工作或参加其他招录(招聘)考试。
(二)在职人员在办理人事手续时,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足额缴纳入职前各项社保基金,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手续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或辅导班。
(二)本次招聘工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存在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的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湛河区招聘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5年。
(五)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关注指定网站或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六)若因不可抗因素影响本次招聘工作进程,由平顶山市湛河区2021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七)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公开性,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八)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平顶山市湛河区2021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375—4963375、0375—7658031。
咨询电话:0375—7658023
附件:
1.平顶山市湛河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doc
2.平顶山市湛河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加分申请表.doc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