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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1〕2号)精神, 我区今年招聘特岗教师60名(初中20名,小学40名),现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对象、条件
(一)招聘岗位、职数。2021年计划招聘60名特岗教师(初中20名,小学40名),具体岗位设置如下:
(二)招聘对象、条件:招聘对象和条件按桂教特岗〔2021〕2号文件规定进行。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 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生物岗位可适当招聘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6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师范类专科毕业生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应届本科、师范类专科毕业生是否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不作为报考条件要求。
3. 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初中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一致;应聘小学岗位的考生,没有对应专业岗位的考生,按文理科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报考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学科一致。
4.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事业单位和特岗教师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人员。
3.服务期未满的定向培养人员、特岗教师。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原则
1.公平公正原则;
2.择优录用原则;
3.尊重考生意愿原则。
三、招聘方法、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报名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网址:tgjszp.gxeduyun.edu.cn),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6月10日。
2.网上审查:2021年6月15日17:30前完成。
3.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县(市、区)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凡未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在指定网络平台报名的或报名后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一律不予以聘用。
(二)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6月17日至1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
2.现场复审地点:福绵区教育局六楼培训中心教室。
3.现场复审对象:网上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4.现场复审须提供资料:
报名表(现场复审时领取填写)、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如无则需要所在学校出具的可按时毕业的证明)、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如无可不提供);专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成绩表(如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需盖有毕业学院管理部门验证章)或学校证明(证明是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其他在同等分数下可享受优先录取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中证件类均需要提供1份复印件(用A4纸复印),证明类直接提供原件。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装订。证件类原件核验后退还考生。
5.现场复审结果反馈
现场复审结果当场告知考生。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发给《面试资格通知书》。现场复审不合格者,告知原因,取消应聘面试资格。
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6.现场复审注意事项
(1)严格疫情管理制度。考生现场资格复审时需要正确佩戴口罩,提供健康绿码,配合做好测温工作,体温高于37.3度的不能进入现场进入资格复审,可以委托亲人代办。
(2)进入现场资格复审时,要注意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安全间隔距离1米以上。
(4)在相应报考岗位出现报考人数超过一定人数(原则上一天面试工作量控制在60人左右)时,视情况将对该报考岗位人数及用人单位细化分设为A、B、C、...小岗位,分设小岗位按报考者报考时间顺序由区教育局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并与面试公告一起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初定2021年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地点:玉林市福绵区第一实验小学。
3.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4.面试要求:
(1)考生必须于面试当天上午7:40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健康绿码及《面试通知书》到达指定考点的面试候试室报到,等候抽签和面试。8:00仍未到达候试室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面试过程中,考生只能报抽签序号。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3)面试过程中如发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者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4)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的当天,在福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绵区教育局公布面试成绩,并将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确定并公布体检对象
福绵区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按设岗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体检人选:①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②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③持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者;④师范类专业毕业者;⑤专业对口者;⑥学历高者; ⑦取得学士学位者;⑧我市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参与我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医务人员和医疗专家人才的子女。
应聘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及以上(包含未达1:1报考比例的岗位),方可按程序录取。
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名单于2021年7月下旬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各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看,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初定2021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
2.体检对象: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公布的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体检标准:
参照2016年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如有体检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而出现的空缺学科岗位的从该学科按高分到低分低次递补。如果该岗位无符合递补条件人员的,由区教育局提出调整岗位方案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调剂到其他学科岗位递补。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区教育局组织进行考核,主要核查考生学习表现及平时表现,核实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及机关事业单位不宜聘用的行为。
(七)选岗
经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选岗程序。选岗工作要求2021年8月下旬前完成。选岗按拟聘人员面试成绩高低次序进行,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如面试成绩相同,通过抽签决定选岗顺序(选岗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如有选岗时出现自愿放弃选岗资格而出现的空缺学科岗位从该学科报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低次递补。如果该岗位无符合递补条件人员的,由区教育局提出调整岗位方案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调剂到其他学科岗位递补。
(八)公示
福绵区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职能部门对拟聘人员名单按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至少7个工作日。
(九)公布聘用人员
经公示无异议,由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8月31日前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报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备案。
(十)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由用人单位与聘用特岗人员签订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岗教师聘用合同,并报区教育局、人社局审核备案,然后由福绵区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十一)录入“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
各聘用学校于2021年9月20日前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2021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五、相关政策
(一)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管理要求,对特岗教师进行管理,包括及时办理录用手续、入编、建立人事档案、考核、转正定级、晋升职务、核定工资福利、户口等工作,确保特岗教师享有公办教师同等待遇。
(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我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我区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三)规范特岗教师管理,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必须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区教育局对其进行跟踪评估。要主动关心特岗教师生活,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扬;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待遇。
(四)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09〕21号)执行。3年聘期内,没有教师资格证的特岗教师须积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对于服务期满3年且还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特岗教师,3年后不能转岗。
(五)特岗教师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9〕3号)有关规定,自主申请相关优惠政策。
执行过程中如有异议,请及时与福绵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0775-3263073。
2021年福绵区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