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2021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资格复核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线。考试由盐城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主要考查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笔试日期: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提前7日在盐城市教育局官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试当天“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全程封闭,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登录盐城市教育局官网查询笔试成绩和名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不足1:2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盐城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3.资格复核。面试前,盐城市教育局和招聘学校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应聘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形式进行,主要考查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由评委组根据招聘岗位选择相应学段学科教材命题。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封闭进行备课、上微型课。面试成绩由评委组当场通知面试人员。
5.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分。
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市教育局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招聘学科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总分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盐城市教育局官网和盐城市人社局官网公布。
2.体检工作由盐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资格自然取消,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学校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六、公示及聘用
1.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教育局官网、盐城市人社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2.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3.聘用人员均列入全额事业编制,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八、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负责接受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228661、88228610(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
九、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5-80501628。
本公告由盐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盐城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