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笔试开考比例:要求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不得小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至1:2比例开考或调整招聘计划。调整招聘计划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7月10日。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面试地点:新晃县晃州镇第一完全小学。
3.面试开考比例:
所有岗位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果末尾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
4.面试具体事项
(1)新晃一中、新晃职中、城乡中学、城乡小学教师岗位
面试内容: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合成:按试讲成绩占70%、结构化面谈成绩占30%合成综合成绩,分值100分;如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须达到70分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新晃县幼儿园幼师(一)、(二)、(三)岗位
面试内容:幼师(一)、幼师(二)岗位采取试讲和四项(弹、唱、跳、画)技能展示方式进行;幼师(三)岗位采取试讲和专业技能展示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合成:按试讲成绩占40%、技能展示成绩占60%合成面试成绩,分值100分;面试成绩相同的,按技能展示成绩进行排名;如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须达到70分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3)新晃县幼儿园幼师(四)、保健医生岗位
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如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须达到70分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五、成绩合成
(一)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综合成绩,总分100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后取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一)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有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可进行一次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
进入考察环节放弃的,以及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可进行一次递补(递补对象需进行体检合格后方确定为考察对象)。
八、公示、聘用、待遇及管理
(一)公示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新晃政府网(http://www.xinhu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2.设立招聘监督小组,由县纪委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等单位组成,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45—6267268(县纪委监察委),0745—6222555(县委组织部),0745—622257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45—6221133(县教育局)。
(二)聘用审批
拟聘人员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办理人事相关手续。所有聘用人员由新晃县教育部门派遣到相应岗位,与岗位设置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三)待遇及管理
员额制教师按照《怀化市公办学校教职工员额制管理办法》、全额事业编制教师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进行管理和确定待遇。
九、相关事宜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疫情防控期间,省内所有报名人员到现场进行报名、考试时,需进行测量体温并出示“健康码”,并提前报告近期14天行程踪迹,体温正常且“健康码”为绿码的,方可进入报名现场及考场;自疫区及中、高风险地区返晃的考生须持有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入晃后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健康监测才能参加报名考试;境外返晃人员需要按照管控措施进行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并出具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和7天健康监测证明。具体事宜请咨询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电话:0745-6221550。考生参加报名、笔试、面试,须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自备口罩,测量体温合格后才能进入相应的场所,人员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三)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调整、补充、通知等事项,在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府网(http://www.xinhuang.gov.cn)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四)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1.2021年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2.2021年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3.诚信考试承诺书
4.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新晃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