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优秀教师和教学副校长应聘需将相关佐证材料(职称证、获奖证书及对应表彰文件、任职学科和年限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于5月28日前提交)扫描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fengjingqujiaoyu@126.com),压缩包文件名称设置为“应聘岗位编码+姓名”,邮件“主题”名与压缩包文件名一致。
3.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5月20日上午10:00—5月28日下午14:00登陆武汉市人事考试网同步查询报名审核结果。通过网上审核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申请未通过的,5月28日中午12:00以前,可改报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网上缴费确认
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于5月20日上午10:00——5月28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免笔试人员不需缴费),未按时完成报名确认并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6月3日上午9:00——6月5日上午9:00前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免笔试人员不需打印)。
(五)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1年6月5日(星期六)。
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
(六)面试
1.资格复审:笔试结束两周后在武汉人事考试网上发布资格复审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面试人员名单。免笔试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不受面试比例限制。对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2021年度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面试通知书》,对复审不合格者(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不能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若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通知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凭身份证、《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2021年度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面试通知书》(简称《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形式:应往届毕业生无学生讲课15分钟;在职优秀教师、教学副校长由5分钟面谈和10分钟无学生讲课组成,面谈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无学生讲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
基本流程为候考→抽签→备课→讲课。
(七)综合成绩计算
应往届毕业生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折算出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和招聘学科岗位数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拟聘人员。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未达到3:1的,该岗位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5分最低分数线(含65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
免笔试应聘人员以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未达到2:1的,该岗位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必须达到75分最低分数线(含75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1.体检标准按《湖北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人员如能提供半年内的教师资格考试体检合格报告可不再参加体检;
4.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5.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九)考核
1.考核工作由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教育局负责。
2.考核采取函询、实地考察或档案资料审查等多种形式进行,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递补
凡出现拟聘人员不能按时调档、签约;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员,该岗位取消。
五、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按照武汉市岗位设置相关规定办理岗位认定登记手续。入职后,在编教师如通过本单位的对应岗位竞聘,可按原单位岗位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武汉人事考试网、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官网。如有其他任何第三方网站、邮件或短信散布的关于培训等言论均为不实信息,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招聘将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具体防控根据区卫健办要求执行。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招聘人员一经录用,签订相关聘用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未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毕业派遣手续的;
3.未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4.未在2021年8月31日前办理完成档案转移手续的;
5.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舞弊、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五)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
(六)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86773378。
(七)本公告由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18064017255
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027-82639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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