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须达到如下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才有资格进入考察、体检人选:比例为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满分值的60%(60分)以上为合格,方能签约;比例为1:2以下(不含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满分值的65%(65分)以上为合格,方能签约。
同分处理办法:面试成绩同分处理办法:依次按学历、毕业院校(含高考招生录取批次)、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为人选。如还不能取舍,由招聘领导小组商定。
(三)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当天或第二天)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和应聘人员的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与应聘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考生自备就业协议书原件)。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中途放弃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考生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组织安排到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廉洁和遵纪守法等情况。
五、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招聘工作组集体研究确定,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通过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等程序,经县人社部门批准同意聘用后,发出聘用通知,由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通知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聘用人员由兴业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与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中小学教师待遇。
七、招聘监督
2021年兴业县“双向选择”招聘高中及职校教师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疫情期间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进行。
咨询电话:0775—3910921(县人社局)
0775—3776780(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775—3775883(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0775—3762627(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2021年兴业县通过“双向选择”招聘高中及职校教师补充招聘计划表.xls
2021年兴业县“双向选择”招聘
高中及职校教师工作组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