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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城区中学教师队伍的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玉市人社发〔2012〕116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采用“双向选择”方式从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中补充招聘教师69名,为了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教师69名(具体岗位及职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1届应届(含2019届、2020届毕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职责,遵守学校纪律;
(四)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9日后出生);
(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2021年的毕业生可先行报名,但须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具有相应招聘学科岗位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参加相应招聘学科岗位的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先行报名,但须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招聘学科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和具有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八)愿意在签约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
四、招聘程序
(一)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9:00—14:00
报名地点:邕桂万谊酒店(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北路15号)六楼万怡厅
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须按疫情防控要求,签订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承诺书,体温检测正常且佩戴口罩入场,自觉接受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
(二)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请将原件及复印件分别按以下顺序叠放):
1.《2021年博白县双选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或打印2份,并各贴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第一页及本人页);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的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学习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笔试成绩合格证明);
6.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个人所获得的各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合格,确定为初试人选。
(四)初试。初试采取现场与应聘者交流洽谈提问题等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
(五)复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综合考察复试者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
1.复试人选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按照初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复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初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复试范围人选。招聘岗位复试人数不达1∶3比例时,按实有初试合格成绩人员进行复试。
2.复试地点:邕桂万谊酒店(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北路15号)六楼万怡厅
复试时间:初定4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初试结束后在招聘报名群通知
3.当天复试结束后在考点招聘公示栏公布复试成绩。
(六)确定招聘对象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依据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招聘对象。成绩相同者,依次按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中共党员、获得过院校、系级以上的“三好学生”的顺序确定。
因有考生放弃复试资格以及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复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2的,按如下办法设定复试合格分数线:
1.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复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下(含1∶1)的复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确定为招聘对象。
2.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复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2以下(不含1∶2)的,复试成绩必须达到62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确定为招聘对象。
按报考志愿确定招聘对象后,如遇招聘岗位有空缺,可从已参加复试但未确定为招聘人选的同类岗位应聘人员中,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愿报名选择有空缺的同类招聘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列入招聘对象。
五、签订就业协议
确定为招聘对象的考生与招聘学校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考生自备),协议书一经签订,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
六、体检、考察
组织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招聘对象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招聘对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聘前公示。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待遇
招聘岗位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单位在职在编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775—8227091(博白县人社局)
0775—8332970(博白县教育局)
附件:
1.2021年博白县中学等5所城区中学双向选择补充招聘教师计划表.xls
博白县双向选择招聘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