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翻译件(由专业翻译机构盖章)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本人承诺后参加考试,并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④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内容应包括考生基本信息、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说明及单位同意协助对其进行考察、办理离职手续等内容。
⑤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应工作经历证明和人社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情况的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日期截止到招聘简章发布之日。
⑥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和成绩单。如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考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⑦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职称等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或聘用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佐证材料(须在招聘简章发布之日前取得)。
⑧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入党时间须在招聘简章发布之日前)。
⑨招聘岗位有技能大赛名次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大赛等级证明、获奖证书和名次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须在招聘简章发布之日前取得)。
⑩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副高级岗位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其余人员均参加笔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在学院网站(http://www.gyjsxy.com/)公布。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均考一科,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末位两人或多人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
(3)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在山东工业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gyjsxy.com/)查询,请及时关注,不再电话通知。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在学院网站(http://www.gyjsxy.com/)公布。考生凭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2)面试组织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逻辑思维、创新能力等。面试包含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试讲成绩占70%、答辩成绩占30%),试讲采取指定内容的方式进行。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排序。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在学院网站(http://www.gyjsxy.com/)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公开招聘报名咨询电话:0536-8338208
地址:潍坊市西环路6789号,山东工业技师学院1号办公楼组织人事处226室
邮编:26105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工业技师学院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