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1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或邮箱报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自行在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站报名端口打印准考证。领取或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试讲/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面试通知在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①应聘JS01岗位:采取笔试和试讲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60%)。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李建华主编,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版)等。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授课方式,授课内容由应聘者从招聘单位指定教学内容中自主选择,主要测评应聘者的教学态度、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总分100分。
②应聘TS01-TS02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辅导员岗位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到达面试入围比例,则全部入围)。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岗位工作所涉相关理论政策的了解把握和宣传阐释运用能力、对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的了解把握及对问题的解决能力和对学生的教育引导能力,总分100分。
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JS01岗位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TS01-TS02岗位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52518776、52554278
举报电话:0731-52554275、52518762
附件 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5月17日